这不是任何因为灵感而引发的情绪狂潮,而是在注视她的第一眼,就从五脏六腑溺发出的独属于人类的感情。
脑海里迸出五颜六色的烟花,闪烁着白光白点,什么也看不清,绯红的情绪灌南了全身。
倾尽一生的全部力量,作为人,这个种族,所能给出的最大情感,全部不要命的一股脑儿的涌出。
为这一刻的汹涌澎湃,直至耗干耗尽最后一丝鲜血,再也压榨不出来任何东西。成为一具干尸。
时间已经过去不少,他们反倒一直维持着那种姿势,柔和的看着她。
良寂知道他们是不可能主动开口让她去坐在哪儿,或者说些什么别的话闲聊使她放松,因为他们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与她的相处。
适应过后,他们才会相对应的说出相对正常的话语。
所以她只能自己去找凳子坐。
她转身往那张落地的全身镜走,黑色小皮鞋的后跟“咔哒咔哒”的响,“一哒”,“一哒”的走去凳子。
她走路时小皮鞋会翘起来,脚后跟会抬起来,那一点短短的跟就会离地面有些距离。
“咔哒”“咔哒”的,敲着地板。
他们忍不住眯起眼睛,这看起来非常,非常的可爱。
离得还剩几步路,她懒得动了,腿绕着凳子,一圈,脚尖把凳子勾过来。
坐下去。
按照破坏剧情的路线来看,良寂应该把他们叫过来,给他们制定一个规则。
那就是不能给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设计衣服,就是缪斯也不行。
这种话说来可笑到显得天方夜谭,可良寂知道这不是开玩笑,她真的能说出来,而这些人也真的能做的出来。
为了称颂给自己带来灵感的人或者物,他们才将其尊称为缪斯。
为了这个带来灵感的容器,设计师和艺术家们往往会无比狂热的追捧它们。
值得注意的是,原小说里女主曾被国际秀场上的一位顶级设计师奉为缪斯,后来甚至掀起了一阵以她为灵感,设计师们为她设计衣服的狂潮。
如果良寂真的需要,她可以宣布这一规定。
那么——
“砰砰”
骆时华在门外待的够久了,忍不住敲起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