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实验室的主管听着到处响起的枪声,还有人们慌乱的求救声,在两名心腹的保护下,正准备坐秘密电梯逃离,一群黑色蚂蚁挡住了去路。
“用火,快,快烧死它们!”主管苍白着脸,连声命令。
‘轰,’一道炽热的火焰喷出,炙烤着黑色蚂蚁。
主管紧张地注视这一幕,期待将它们消灭掉。
烧了好一会,火焰渐渐熄灭,主管定睛一看,黑色蚂蚁完好无损,不,应该是背壳被烤得更黑亮了,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
主管紧张地咽了口口水,脚步不停后退,猛然转身就逃。
想逃,追!
‘噬魂蚁’军团张牙舞爪地扑了上去,美味的魂魄,我们来了!
在‘噬魂蚁’大开杀戒,饱餐一顿的时候,昏过去的史密斯终于缓缓睁开了眼睛。
他一眼见到关心地看着自己的萧见深,未语泪先流,颤抖地伸出手去抓对方。
萧见深叹息一声,都不知道赠给他‘朦灵花’是幸还是不幸了:“你还好吧!”
“好朋友,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的。”史密斯想到自己被抓后受到的惨无人道的对待,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报仇,我要报仇!”
虽然只是三个月,史密斯却像是经历了漫长黑暗无光的岁月,被抽血,被当成小白鼠喂下各种药剂,还有残忍地割开他的身体,想测试身体的恢复状况有多快。
甚至,他听到实验员在谈论,说有人出十亿买他身上的心脏,准备给自己更换上。
因为经过测试,他身上的器官活力特别强,有的是人想要。
史密斯当时真的害怕极了,怕自己死后身体器官被一一取出,装进仇人的胸膛里,那他绝对死不瞑目。
此时,除了得救的庆幸,他心里只有仇恨:“我的朋友,萧,答应我,帮我报仇,我要那些凶手,那些喝了我血的人都不得好死。”
史密斯的眼里是深深的怨恨和戾气。
萧长乐不耐地挥开他的手,垂眸看向史密斯:“你真的要报仇?”
“是!”史密斯愤怒地撑起身体,“我要他们生不如死,后悔这么对待我。”
“可以。”萧长乐答应了,只要他不对着萧见深卖可怜。
史密斯激动了:“谢谢您,神!”
呜呜呜,太感动了,没想到萧的神明大哥这么好说话。
但随即他迟疑了一下:“但是,我还不知道他们是谁,请您先给我一点时间去查清楚。”
“不必,只要有你的血,我就能帮你找到他们,并杀了他们。”萧长乐冷漠无情地道。
“我的血?”史密斯迟疑地看向架子上的血管。
“对,你的血!”萧长乐摊开了手,一剂血管自动飞到了他的掌心。
鲜血飞出管子,悬浮在空中,萧长乐施展了咒术:“以此之血,咒尔之命,凡食此血者,不论何处,血枯而死,魂飞魄散。”
此为血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