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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城网 > 重生七零:小知青搬空全家去下乡 > 第214章 喜爱

第214章 喜爱

“我发现了过来,令人长的好看,穿什么衣服都好看,真好呀。”

时锦长的好看,平时在村子里要下地干活,所以总是穿的破破烂烂的,但是尽管那个样子也难掩风华。

尽管是跟村子里人穿的都差不多,但是站在那里就是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就是比别人都好看,不管是从气质还是从面貌上来说。

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这么的突出,时锦今天穿的衣服也比较普通,就是穿了一件白衬衫下边配了一个裙子。

但是就这样子,稍微的一打扮就跟村子里的人完全的区分开来了,谁看上去都要说一句好颜色。

也可能是太久没有打扮,所以让别人看上去能够耳目一新。

反正脸还是那张脸,但是看上去就是跟之前完全不一样,田杏花上下打量了一下,脸上露出笑容。

“小锦之后要多多打扮呀,年轻人就要打扮的好看一点,现在不打扮,等到到我们这个年龄呀,可就晚了。”

“之前的时候就好好看,在比之前更加好看了,我们家景明跟你在一起呀,那真的是捡到宝了。”

有时候喜不喜欢一个人,那真的是从她的脸上就能够看出来。

田杏花对时锦的喜欢,那是毋庸置疑的,还是越来越喜欢的那一种。

刚开始的时候,田杏花对时锦的喜欢来源于她长的好好看,而且整个人的气质又好,所以对她的喜欢是浮于表面的。

虽然在心里默默的想让他给自己做儿媳妇,但是那也只是一句玩笑话,只是看着他长得好看,毕竟人对长得好看的人,总是不一样的。

但是后来的相处中,他就更加的喜欢时锦了,也对时锦有了更好的认识。

毕竟刚开始的时候,看着时锦那一副样貌,还以为他是那种娇生惯养,不爱做活的人,还想着他要在农村要怎么生活下去呀。

现在农村生活就要吃得了苦,受得了累,但是刚开始的时锦怎么看,都是吃不了苦的人。

但是谁又能想到后边他会那个样子,能越相处越感觉这人真好呀。

不会叫苦,不会喊累的,这样的人是他们最喜欢的了,虽然说是做的活可能不多,但是人家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就好。

毕竟偷懒和干不完,他们还是能够分的清楚的。

所以越相处下去越喜欢时锦,毕竟长得好看,又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样的人真的是太难找了。

而且时锦的性子田杏花也很喜欢,所以越相处越喜欢他对时锦的喜欢,那真的是但凡是看到他们两个相处的人,都能够看的出来。

后来时锦又跟他儿子在一起了,她就更加的开心了,毕竟在他看上去,这两个人真的是太合适不过了。

现在的田杏花看着时锦,眼睛里的温柔喜爱都要溢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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