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钦在心中默默盘算:“这两人都是惊才绝艳之辈,日后若是收入我门下,就能靠着他们去为学院争光,那我在混沌学宫的席位岂不是要一升再升?”
他在混沌学宫的地位算是中下等,不是很受人待见。
想到这里,他目光冰冷的瞥向林煜二人:“此二人日后就算不会被混沌学宫收走,也会被其他洲的学宫收入麾下…哼!不能为我混沌学宫所用,也不能留给其他学宫,成为混沌洲的大敌!”
心中打定主意的宋钦看着林煜和李炫,开口:“你们两个资质尚可,不如拜入我门下,让我做你们的授业恩师,我保证你们二人可以在混沌洲衣食无忧,你们的家族也将风生水起,日后你们二人若是不想为混沌学院出力,老夫也不会阻拦。但你们要保证,日后要忠于老夫,如果觉得可行,老夫今日可以留你们二人一条性命,如何?”
林煜咬着牙却满脸堆笑:“老前辈,晚辈没有给人当走狗的习惯…再说…你也不是漂亮女子,给你当走狗…跌份啊!”
青鸾:???什么话?
说着,林煜艰难的抬起手臂,用指甲划开眉心,血液顺着鼻梁滑落,一道漆色的光芒从眉心处缓缓散发,正如林煜所说,他不想被任何人摆布,不想做任何人的鹰犬。
我只与我低头。
这么些年帮林家做这么多,归根结底也是因为在林煜心中,林家是自己的家乡。
哪怕这个家乡,满是一些痛苦的回忆和阴谋算计,哪怕自己只是一枚棋子!
甚至日后可能是一枚弃子!
“前辈不是想看看晚辈的本命飞剑?如前辈所愿!”
一道黑色光柱从林煜眉心激射而出,冲向天幕,在小天地的天幕处形成道旋涡,旋涡吸收着秘境中太阳的的灵气,变得越来越大。
黑色光柱中,一柄细小、只有中指大小的飞剑静静悬浮,这便是林煜的本命飞剑——“心乡”。
心乡的取名来自那句“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本命神通——营造天地!
或者说,营造自己的心安之所。
可是以眼下的情况来看,营造一方天地是肯定是于事无补,那就拼着和这老东西换命。
此时倒在地上的李炫,面色惨白的看着林煜,他没想到林煜会选择换命,太莽撞了,林煜只要活着回去,以他的资质,就有一万种办法逃离混沌洲。
但他没有,他只是一个普通修士,不是剑修,没有家世。
李炫艰难抬起自己的手臂,运动全身灵气,因为胸口的伤势,他开始大口呕血。以自己全身灵气,滋补林煜召唤的旋涡,以自己召唤的气旋,鲸吞秘境内的灵气,用来滋补林煜那舍命一剑。
而在林煜心中,在斗法中战死,怎么也好过给别人当鹰犬,屈辱的活一辈子。自己这十几年已经活的够憋屈了,为了活命而隐藏修为,整天被别人骂做废物,日日夜夜为家族卖命报答收养之恩。
年少时听过了太多腌臢言语,心境早已破碎不堪。
如果自己今天能活着出去,那自己肯定不会再让自己置身这样危险之中,起码不会被人压着打,再也不会让自己屈辱的活着,不会再被人骂贱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