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于间谍…或斥候,为人间收集情报,再想办法送回戍垣,此间危险可想而知。”
李炫点点头:“王冕确实说过,让我去做“夜不收”,行走于荒芜各部落,每三年为人间传递一次情报。但是墨霄他们有其他想法。”
但是前几天王冕告诉李炫这个“任务”的时候,李炫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原因很简单。
我李炫虽不是什么好人,但也绝不是个孬种!只要去了荒芜,我李炫就要打最野的架!
一直都在认真听的李怡终于插上嘴了:“我俩也去,我…量力而为,多去王朝部落看看,看看能不能收集到什么。”
“李兄,林兄的想法…?”
李炫耸耸肩:“他从小想法就和别人不一样,或许是去荒芜开宗立派,成为那里的“毒瘤”,也可能是去广撒网,在那边制造混乱,总而言之,他是人间的人,绝对不会背叛人间。”
自己的兄弟自己了解,他林煜终究是人,是有自己立场的。
不过林煜去了荒芜,那边可就要遭老罪咯,就他那“人家追杀我,我先不跑,我给你一刀我再跑”和“隔夜饭难吃,隔夜仇更要不得”的脾气,不知道要在荒芜捅出多大的篓子。
至于陈熙有没有在荒芜布下一些暗棋或隐蔽后手,天知道?
酒过三巡,众人都有些迷迷糊糊的状态。
翠花搂过陈池的脖子,举起酒碗:“各位!那就让我们相约百年后的今天,咱们再喝一场,希望那个时候咱们都活着!咱们都还健全!”
哐当——!
五人酒碗轻轻磕碰,发出悦耳的声音。
天门山剑修在人间是出名的重承诺,江湖儿女重义气,李炫则是最看重情义。
这场“酒局”从中午喝到晚上,最后五人都喝了个大醉酩酊,翠花和白冰互相搀扶着走在路上,说着女子的悄悄话,时不时的斜眼看向自己的夫君。
李炫和陈池,一人拽住李怡的一条腿,像拖死狗一样在大街上缓慢的走着,引的大街上人纷纷侧目。
二人相视一眼,皆是哈哈大笑,“痛快!”
其实修士很难喝醉,哪怕喝醉了稍微运转灵气,也能瞬间解酒,但是谁都没有这么做,那不是糟蹋酒吗!
能喝就喝,不能喝去小孩那桌,但是不要糟蹋了好东西。
也许百年之后,这场酒局会多出一位喜欢穿红衣,名为苏月的小姑娘;会多出一位黑衣背剑的青年,会多出一位扎着高马尾,穿着黑色练功服的女子,会多出一位一气化三清的道士。
也许会更多。
谁知道呢?
与此同时,龙牙客栈内,一位俊美的白衣青年坐在客栈外的地上。
整座客栈都被王冕包下来。
他在为某人守关,既然天劫来临时敢出手保护百姓,那我清客,别说给你护关,就算给你跪下磕俩头都无妨!
在他身旁,坐着一个战战兢兢,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的女子。
王冕斜瞥了她一眼:“咋的?这么害怕干啥?我还能吃了你不成?”
话音落下,一位白衣少年飘落在地,拍了拍王冕的肩膀:“王老哥,不要欺负云青姐姐了嘛,你看你把人家吓得。”
王冕见到来人哈哈大笑:“林秋老弟?安全把你家那个美娇娘送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