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就可以摸人屁股了?
黎易没明白这其中的逻辑,他看着灵宝,这个小矮子的眼睛大而空洞,感受不到丝毫人类的情绪。
黎易跑到李未济面前,指着灵宝说:“老济,你是不是被这个矮子骗了。”
李未济扭头看着灵宝,说道:“他没理由骗我。不过,我也很想知道这起摸屁股事件的起因。”
李未济自信自己的判断不会出错,所以当灵宝拍他屁股的时候,他立刻明白矮小的身高导致灵宝只要伸手就像是图谋不轨。这种逻辑自洽让李未济非常愉悦,以至于忘了问灵宝事件起因就决定为他辩解,此时黎易提起,李未济才回味过来,自己对灵宝被指责是色狼这件事本身一无所知。
灵宝抓住李未济的肩铠,说道:“三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这座城镇。当时,我疲惫不堪,精神涣散,形容枯槁,狼狈异常。我看到有人向我跑来,我就想从ta嘴里打探一些信息。我挥手向ta问好,没想到她确撞到了手上。没错,是她的屁股撞到我的手,但是她却拼命地尖叫起来,引来许多人的围观。我见人多嘴杂,就找个机会逃开了。”
灵宝顿了顿,接着说:“我本以为这只是件小事,谁知道事情发展远远超出我的预料,因为他们在那个女人的屁股上发现了我的泥手印。不论出于何种原因,那个女人没有做出任何解释,我突然就被误认为是色狼。不过,我当时并不清楚这点,这是我事后调查到的。脱离人群围观离之后,我就到处找安身之地。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找到那个带天窗山洞。那个山洞非常隐蔽,采光通风都是非常适合阿苏拉居住,像极了我在拉塔索姆的家。”
灵宝慢悠悠地讲述着,夕阳余晖将尽,李未济不敢有半步停留,他想在欢迎晚宴开始前处理掉水怪。
“有了家,自然就要好好布置,我便想到城镇里弄些能用得上的东西。”灵宝说得很直白,“我没有钱,只能靠捡破烂来收集一些物资。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也可能会偷盗。”
黎易听到这话,撇撇嘴,但也没多说什么。
灵宝继续说道:“我知道偷盗是可耻的行动,但有时候生活所迫,我真的无能为力。”
李未济点头说道:“我理解你。但我不赞同你的做法。”
灵宝搂紧李未济的头,说道:“起先,我并没有进入镇子,而是在镇外的几个垃圾堆填处转悠,那时候的垃圾堆总能找到有用的东西,尤其是旧衣服,破布头。”
灵宝笑道,“我把这些破布清洗干净,做成了新衣服,你看,现在这身衣服不错吧。”
灵宝身上穿的衣服的确很干净,但是花里胡哨,各种颜色都有。
“这件是半年前做的。三年前做的那件被人撕烂了。”灵宝回忆说,“那段时间,我昼伏夜出,捡了很多可有可无的东西。经过我勤劳的双手改造,这些破烂成了床,成了沙发,成了书架……”
灵宝突然笑了起来:“我感觉自己更像斯克鼠。”
李未济和黎易不明白笑点在哪,尴尬地对视一眼,加快步伐。
“当半人马和强盗发起战争的时候,垃圾堆逐渐缩小,里面能捡到的东西也越来越少。”灵宝的语气凝重起来,“有一次,我实在是找不到任何有用的东西,就想去镇子里碰碰运气。三更半夜溜进一户人家,我在泔水桶旁边捡到半块黄油,还没来得及收好,就被女主人抓个现形。我想向她解释,但当时的我不会说人类的语言,而且她大喊大叫起来。我心虚,很慌张,就想阻止她喊叫,于是我就冲上前,跳起来,抱住她的大腿……”
灵宝摇摇头,叹息道:“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好像又一次摸了女人的屁股。在一片喊打喊杀声中,我仗着自己的形体左挪右闪,逃回山洞。”
“这之后,矮子色狼的名号就传开了。”灵宝有点委屈,“在不良名声的影响下,我总是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待遇。我试图解释,但没人会相信一个阿苏拉。”
李未济插话道:“老易,你记不记得我被人冤枉是小偷?”
黎易说道:“记得。当时那间学校鱼龙混杂,几十个人同住一层大楼,结果你住的那层大楼遭贼,唯独你的东西没少。”
“没错。那段时间,所有人都认为我是小偷,我百般辩解却毫无用处。”李未济把灵宝从左肩换到右肩,“有一回,我看到有个同楼层的人出门,可是他的门没关好,我特别想闯进他房间,把他的东西偷个干净。我当时就在想:他们老冤枉我是贼,索性就当回真小偷。”
灵宝看着李未济说道:“你有这种想法无可厚非,大多数智慧生命都会产生类似的情绪。”
李未济点头称是,继而又说:“幸好,老易你突然出现叫我去吃东西,这才没犯错。”
“啊?其实,当时,我只是看你站在原地发呆,看上去很难过,所以才叫你一起吃东西的。”
“这就是缘份啊。也是从那天起,我们才成了朋友。”李未济感慨道,“灵宝,你呢,被人冤枉后,有没有某个人无意中做了某些事,带给你意料之外的收获?”
灵宝笑道:“没有。”
李未济有点意外,按通常的剧情来说,这个时候不就该引出伊莎拉了吗?
“没有。”灵宝重复道,“我知道你肯定以为是伊莎拉拯救了我,但这种剧情没发生在我身上。由于前两次的误会,我在镇子里更加寸步难行。直到……”
李未济急切地问:“直到什么?”他对这种预想之外的故事颇感兴趣。
“直到半人马突袭决心营地。镇子东边有片地区叫心木林,泥潭镇的人赖以为生的木柴多数都产自那里。为了保护优质的木料资源,炽天使在那边建造了一处营地。突袭让守卫营地的炽天使措手不及,他们堪堪放了个求救的信号就被冲击得四分五裂。我当时正在附近挖野菜,目睹了整个过程。”
“有一位炽天使慌忙中逃到我所在的位置,ta有点像惊弓之鸟,拔出长剑与我对峙。我和ta对视良久,半人马独特的蹄声响起,我和他都吓了一跳。”
“出于某种说不清的情绪,我想救这个可怜的士兵。可是我无法与ta对话,只好趁ta分神的时候抱住ta的大腿。Ta以为我要发动攻击,举起了长剑。我拼命地比划,指着山崖的高处。Ta似乎看懂了,迈开腿向我指的方向小跑着。在我的带领下,利用地形优势,逃出生天。”
灵宝对李未济说:“你手里的那柄钢剑就是ta送给我的礼物。因为我救了炽天使,镇子里的人对我有所改观,他们甚至允许我进城镇自由买卖物品。”
“这本来是件好事。没想到福祸相依,因为我的身高原因,长期接触下来,哪怕我万分小心,依然会时不时与各种人发生碰撞。男人倒还好,女人就很尴尬。城镇里的女人们对我多有非议,也不知道是出于何种目的,几个平时就爱传闲话凑热闹的妇人突然就成立了所谓的灵宝必须死公会。”
“这个公会听起来是针对我组建的,实际上只是这几位妇人用来聚会取乐的由头,更是像姐妹乐园。”灵宝平静地说,“随着越来越多的女人加入这个公会,女人们就有点,怎么说呢,似乎有为公会正名的想法。我的厄运就开始了,明面里她们还和往常一样,暗地里就故意往我手上蹭,然后借机发难。当时,我并没有识破她们的计划。”
“就这样,我被列为不受欢迎者,永远不能踏足泥潭镇。”灵宝深吸一口气,“这不公平。”
灵宝又说:“我拼命地学习人类语言,想和城镇的人解释。可是,收获甚微。那个公会的人变本加厉,她们开始无中生有,一会儿这个说我在河边摸了她,一会儿那个说我在森林摸了她,越来越多对我不利的谣言。”
黎易叹道:“这就是她们的错了,怎么能陷害人呢。”
“是啊。怎么能陷害人呢。”灵宝似乎要哭了,“她们真的很过分。为了反抗,我恶从心头起,决定将这个公会的女人都报复一次。”
灵宝的哭腔逐渐冷酷:“我的计划非常完美。那公会里的二十多个女人都尝到苦果,我在她们屁股上留下印记,一个月后才会消失的那种。这种行为并不理智,相反,它激化了矛盾。”
李未济突然停了下来,林德尔的风车磨坊就在眼前。
“我当初不应该报复的……”
灵宝的话还未说完,李未济摆手道:“稍等一下。”
片刻后,李未济又继续往前走,默不作声。
灵宝问:“怎么了?”
李未济答道:“没事,本来想给林小姐留个信息的,想想还是算了。你继续讲。”
“我当初不应该报复的,如果能好好和她们谈谈,这件事说不定早说解决了,更不会因此招惹到卡利。”
黎易搭话道:“卡利的脾气比较火爆,但我感觉她是个好姑娘,你怎么会招惹到她。”
灵宝说:“她是突然来到泥潭镇的。全身金灿灿的她让人为之侧目,我自然也免不了多看几眼。当然,我看的不是她的钱,而是她手杖上的宝石。那种充满魔力的石头,我在拉塔索姆也没见过几块。当时我正为自己的试验室做规划,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能源供应,卡利手上的宝石就是极佳的能量来源。”
黎易反问:“然后你就想弄人家的宝石?”
灵宝摇头:“非也非也,我只是想跟她换。我去找她谈话,把她约到落石瀑布背后的山洞里。我提出用最新发明的太阳能手电筒和她交换宝石,但她拒绝了。”
“她拒绝之后,我就……”
黎易突然大笑起来,李未济抬头侧头望他,问道:“你笑什么呢。”
黎易还在笑,断断续续地说道:“你没听他说吗,他说他发明了太阳能手电筒。这手电筒是不是在没有光的情况下绝对不会亮。”
李未济笑了几下,说道:“你别笑了。让他说完啊。”
黎易好不容易收住笑声,只听灵宝说:“我以为她会对这个新奇的玩具感兴趣,但她表现地很平静,拒绝我之后,她的手杖上爆出一团光,轰隆隆的雷声在山洞里回荡。”
“人类的魔法有其神奇之处,我当时被吓得大跳,一下子撞到她身上,将她压倒。我意识到自己犯了天大的错误,赶紧起身,把她扶起来。”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离开拉塔索姆……”
灵宝又一次念起这段台词,但李未济却打断道:“说重点。你把她扶起来,然后呢?。”
“把她扶起来,我就本能地想给她清理灰尘,于是我就拍了拍她的屁股。”
黎易爆笑。
“可想而知。”灵宝摸着光光的脑袋,“她当场就把我的头发烧光了。再后来,她因为超强的战斗力,成为公会会长,这件事就更解释不清了。”
最后一丝阳光消失,月亮被云遮盖,天地陡然昏暗。清风送来玉米的清香,树叶沙沙作响,远处的湖面泛着点点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