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不像一千年前了,骑士已经没落了,没有了金库,没有了骑士团的领地,骑士自己的国家早就被分割了。他们现今就是寄存在帝国内的后备战力和治安管罢了。
指挥官觉得,一百多个士兵的方阵实在是大材小用,区区几个收税的家伙,怎么会使得如此阵仗?
攻城前若不是他们占据地利,拥有火炮,政府军定不会吃瘪。第一次冲锋这些人只是用鬼蜮伎俩取得一些上风使他们军心涣散。
但这些都被他,温图尔库市的防卫署署长看破,指挥官现在有些洋洋自得——十一个匪徒的人头,其中七个还是骑士,顺便收获七套价值连城,曾经可望而不可即的晶兽皮甲。此行收获颇丰。
但,这些只是指挥官的臆想罢了,没有见过世面怪不得他,毕竟现今的水货骑士将骑士的风评,普通人心中以一敌百的形象折损得一干二净。
匪徒们没有慌张,在他们这些实打实,还顺便装备着普通骑士奢望却无法得到的精制盔甲的骑士眼中,只要不是以一敌千,他们完全没有任何压力。
他们没有选择迎着敌人冲击,而是原地战力不动。这并不是他们懒得应战,而是为了接下来的消耗战保存体力。
匪徒身披的盔甲,虽然质地相对铁制,钢制,稀有矿石制造而成的盔甲轻盈,但也不是随手一披就跑出去几千米。为了接下来可以杀得酣畅淋漓,保留体力追杀士兵是极其有必要的。
尽管主体有晶兽皮制成,但肘关节,膝关节等部位仍是稀有金属制成。这些东西的分量不比一袋大米轻。
东大陆的卡农帝国训练士兵,负重一百斤越野可是必修科目。
区区一百斤,帕尔彼零大陆的成年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举起,但背负着这些东西越野数十里地,普通人中恐怕只有那些经常锻炼的人才可以完成。
而匪徒所佩戴的装备总质量为一百二十斤,其他骑士,没有足够金钱购买晶兽皮甲的人,装备重量大多在二百斤左右。这也是骑士们眼馋于晶兽皮甲的原因之一。
二十排重甲战士排成五列,左右留有的空隙足以令精锐战士穿过,进而击杀匪徒。
重甲战士总重量为二百斤,同骑士一般重,这些人都是帝国培育出来的高级炮灰,不,是高级战士。
没有他们与敌人僵持住,突袭,消耗战都无从谈起。
沉重而带有压迫气势的步伐虽然缓慢,但极为稳重,城墙上歇息的虫子振动着透明薄翼飞离这片是非之地,驻足于城墙的飞鸟也是被肃杀的气氛吓跑。
待到匪徒与重甲士兵僵持得体力耗尽之时,后方早已将佩剑打磨得凌厉如疾风的精锐就可以上场大杀特杀。
“或许,轻甲士兵连上场机会都没有,这些麻烦的家伙就会被我训练出的重甲兵击杀。”指挥官看着眼前即将发生的碾压局势而暗自欣喜的想到。
指挥官的确猜对了一部分,碾压局势的确有,但,碾压对象不是匪徒,而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