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7月13日,晴。
随着时间渐渐进入夏季,地处西海岸的洛杉矶,一天比一天炎热起来。
街道上卖雪糕的移动冷饮车越来越多了,走在路上,经常能听到叮咚作响的欢快儿童乐曲。
今天中午,阳光格外炽热,大多数行人步履匆匆,都想早点避开这该死的紫外线。
尽管美国人并没有午休的习惯,但在这时候,没人想在外面呆着。
有的人也许会选择在办公室吹空调,有的,会去附近冷饮店点上一杯冰咖啡,再来一份甜点。
这就是很好的消暑时光了。
但,即便是在现代社会,发达如美利坚,也同样不会事事如人意。
有人就没得选择。
比如说,城市道路维护工人就要顶着炎炎烈日干活。
他们需要趁人流量较少的时间段赶工,即便汗流浃背、浑身脏污、叫苦连天,却还是不得不这么做。
讨生活的人没办法,再气也没用。
弗朗西斯不一样,他本来可以有选择的,此时却不得不闷在汽车里,同样汗流浃背。
三分钟前,车载前空调提前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中途撂了挑子。
仅仅过了几十秒钟,原本还舒舒服服坐在特制贵宾沙发上的弗朗西斯,很快就叫苦连天。
这么短的时间,奔涌的汗水已经几乎把衬衫与内裤都打湿了。
胖子最怕热,弗朗西斯绝对是个胖子,他强忍了几分钟,终于还是忍不住解开了风纪扣,把领带扯了下来。
秘书小姐在对面座位微微弯下腰来,殷勤问道:“长官,需要为您换车吗?”
“不用!”
弗朗西斯语气硬邦邦,脸色更难看了。
那位秘书小姐虽然声音很甜,样貌更甜,丝袜上,小西服短裙套装包裹着的身材更是甜得让人发腻,不过正应了那民间俚语:这还真是一个金发妞。
呵,在美利坚,‘金发美女’大约与华夏观念中‘胸大无脑’差不多一个概念。
如果可以的话,弗朗西斯难道不知道换车吗?
问题是,除了这辆车之外,手下们乘坐的汽车都不防弹!
能爬到如今的高位,无数比他聪明的人都倒在中途上了,这一切凭的是什么?
就凭他一直以来战战兢兢,格外惜命!
明知道自己不会接受这个提议,珍妮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弗朗西斯有些不满的瞪了秘书小姐一眼,有些怀疑对方的动机。
但想了想,又很快摇头,放弃了怀疑。
‘她应该不是故意的……’
他深知,自己这位秘书有一个与完美外表绝不相衬的大脑,脑筋回路与正常人有些不同,更……单纯。
直白点说,珍妮小姐就是个傻白甜。
好在这女人虽然智商感人,但忠诚度还算可靠,否则弗朗西斯也不会安排她做自己的贴身秘书。
胖子可不想半夜突然被枕边人抹了脖子。
……
行行复行行,汽车从机场方向一路左拐右拐,在郊区附近转了很久,却一直没找到目的地。
弗朗西斯终于忍不住发飙了,肥厚的手掌用力往扶手上一拍:“你们这些黑人养的!只会用屁股吃东西的白痴!三分钟之内再找不到的话,老子就把你们通通流放到伊拉克!”
“对不起,长官。”
耳麦中传来安全负责人的话:“好像对方给的地址信息有误,我们在附近仔细搜索了几遍,都没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