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平却是不怕她的。他自幼顽劣,在城中村这样鱼龙混杂的地方混出来的,父母常年守着菜市场的小摊位,起早贪黑,更是对他更是无暇顾及。十多岁的年纪便与街头小混混厮混,勾搭着一起抽烟、泡网吧,进了孤儿院,与社会上的哥们儿也常有来往。他看着这个经常龇牙的小姑娘,仿佛看着一只无力的落单的幼兽。可自己又何尝不是呢?失去双亲又无父母可投靠,他无数次想过离开孤儿院,曾在网络上见到的光怪陆离的世界既诱惑又令人恐惧,走出去能活几天?十二岁的少年夜夜咬着被角难以入眠。
转天是周一,张志平决定偷偷改变一下行程。他跟着杜可去到公司的停车场,拍下几张照片准备交差,然后就调转车头回到杜可家的楼下。对自己的任务他向来是认真的,这还是第一次不守规矩,不过琳琅机场回去就再没出门,他想回去等着。
车子照旧停在楼下拐角,极不起眼。这个半旧的小区没有地下停车场,在这等准没错的。张志平掏出打火机点上一只烟,自己在等什么呢?他也不知道。见了琳琅又怎么样?人生总有不同的轨迹。就像当年他对着那个幼兽一般的小女孩没有心疼、没有怜惜、更没有什么柔情似水,只是冷眼旁观,是的,你受着你的,我受着我的,谁又比谁更难熬呢?
琳琅考上大学的那个夏天,张志平是高兴得不知怎么好,虽然他早就知道这个女孩会有和他不一样的路。那时候他已经在夜市摆了摊卖烧烤。从孤儿院出来的时候他身无长物,开始的时候在一个夜市摊上当着杂工,搬一箱箱啤酒,在散场后清扫客人在路边留下的垃圾和呕吐物,什么都干。后来自己置了工具,租了摊位,正正经经自学当起了烧烤师傅。他吃得了苦,即使吃饭的人围着桌子聊到后半夜他也从不轰人,食客喜欢他的豪爽劲儿,也算是颇有人缘。
琳琅走的那天,张志平跑着去车站送别,说的无非是些好好保重好好学习之类的话,他傻傻地笑,琳琅也扶着行李箱浅浅地笑。
那年夏天,走过街角时卖花的大妈们筐里、篮子里装的最多的是茉莉。一簇一簇的白,嫩的让人不忍心触碰,只敢小心翼翼捧着,花瓣上缀着些晶亮的露,张志平想到琳琅的眼睛,小时候打架,她的眼睛就这么亮。回到烧烤摊上的他开始后悔,怎么就没想起给琳琅买束茉莉花呢?孤儿院的孩子们永远穿的是外面过时的衣服,甚至大部分时候是不合体的。即使有女孩子爱娇爱俏,在严厉的管束和空空的口袋面前也少了心思。如果买了花,她一定会喜欢的,她离开的时候至少会快乐一点。张志平懊恼着,但还是手脚麻利地招呼着客人,把手上的肉串签子翻的极快。只剩下两桌客人了。那桌满嘴脏话喝了六箱啤酒的客人结账走的时候,张志平觉得有点不对劲,两个来结账的光头大哥满脸淫笑,互相说着他听不懂的方言,其他人三四个人正拥着一个女孩朝路边的大金杯面包车走去。对,转身一看,那个一个人来吃烧烤喝酒的姑娘不见了。张志平非常肯定,她们并不认识。他大喊着:“站住”,追上前去。
后来的事情并未如他所想。小城的报纸描绘的声色俱备:为了结账抹零的几块钱起了争执,烧烤摊的摊主将铁签插入客人肚子,摊主是孤儿,从小就跟着街头混混打架,像这种人一种要重判,不然还不知道以后能干出多么丧心病狂的事。
是的,张志平在群人围攻下把手里一把铁钎子插进了最近的一个啤酒肚,然后被自家的椅子砸断了两根肋骨。那个被他救下的姑娘,在打斗中自己跑掉了,再无音讯。几近凌晨的小城街道,找不到一个目击者和证人。那些平日里笑着打招呼的左邻右舍,那些常来他摊位上吃饭的食客兄弟,没有人为他说一句话,只是在街头巷尾把这桩凶案传的活色生香。在监狱熬了六年,张志平对那个生活了20年的城市毫无怀念,只有街角茉莉花的清香时时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