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林晓作为二高灵异社前社长,黑暗幽怖的环境不但不会让她害怕,只会让她更加兴奋。
“要是世间真有鬼就好了。”
作为前社长,林晓还是比较负责的,多次组织团员活动,将吴嘉市常平区以及周边地区有名的五十七个灵异点都探险了一遍。
但是一群人顶多就是一夜没睡,精神不好,从来没有吸血鬼,幽魂,僵尸,妖狐之类的鬼怪出现过。
“唔…”
耳边突然听到细微的声音,林晓停住脚步,侧耳倾听。
“嘶!啊!”
寂夜之中,呼痛的声音清晰的从右前方传来,随后就是衣服在地上摩擦咝咝声。
哐当!
林晓仔细听着,突然一声巨响,打破了月夜的宁静,但是很快又沉寂下来。
“是小动物吗?刚才是撞到了铁罐?”
走到巷子口,林晓冷静的打开手机的电筒设备往巷子里面照去,几个破旧的油漆筒乱七八糟放在巷子里面,遍地都是,一只血淋淋的胳膊从地底伸了出来。
林晓被吓了一跳,猛地往后退了一步,幸亏她及时捂住了嘴,这才没有叫出声来。
凡人如果遇到了鬼怪,最好当做没看见,该做啥做啥。
高二时还是二高灵异社社长的林晓还是知道一些神秘系知识的。
林晓定在那里,出于对危险的恐惧,让她只想尽快离开,但是好奇心让她挪不动自己的脚步。
不过,这真的是鬼吗?
林晓佯作未知,慢慢的靠近巷子,看似在打量巷子其它地方,实际上却死死的盯着血手臂。
同时,林晓身体微屈,随时准备掉头跑路。
一声闷哼,从血手臂处发出,又是一只血手臂慢慢爬了出来。
“不是鬼,是人。”
凑近了之后,林晓才看到趴在地上的是一个满身鲜血的人。
“你怎么了?”
没有见到鬼,见到是人,林晓反而慌了起来。
她急忙凑过去。
血人身上的血渍已经干枯了,黑漆漆的手臂,乱糟糟的银发,灰扑扑的短袖上面全都是已经凝结的血痂。
林晓连忙拿起电话,拨打110,但是现在的信号并不是很好,电话始终拨不出去。
“为什么一到晚上,信号就变这么差,连110都打不通。电话公司的都是些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
移动手机已经出现三四十年了,发展到现在几乎是人手一部,各种功能十分齐全,简单便捷。
按理说到现在固话大部分会被手机给淘汰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到晚上,无论是在哪里,移动信号就会变得十分差。
而电话公司占着联邦五成人口将近七十亿的通话市场,却始终解决不了这个难题。
“唉,明明只是一个高三学生,还要操全联邦的心,真的很累啊!”
林晓叹着一口气蹲下去,简单的检查了一下,并没有在血人身上发现比较大的伤口。
内出血?不像,头发上面都是血!
或者,他身上的血不是他的?莫非这是一个杀人犯?
林晓脑海中闪过无数的念头,突然发现眼前这个人好像在哪里见过。
“咦?这头银发,有些眼熟啊?”
林晓不顾血人身上的肮脏,将血人拖出来,翻过身子。
抽出一张湿纸巾,将血人脸上的血污擦掉大半。
瘦削的脸颊,苍白的面孔,高挺的鼻梁,与林晓记忆中的一个面孔重合。
“是他!没想到安静下来的样子,还挺帅的!”
血人叫什么名字,林晓并不知道。但是林晓见过血人几次。
他是最近两年出现在附近的一个小偷,混混,算是一个比较有原则的小偷,从不会去偷老弱病残,有时候还会帮病弱的失主抓小偷。
林晓听说这人没少因为这种事情被打,也不知道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看了看手机,信号还是空的,无论是110还是120都拨不出去。
“唉,该怎么办,虽然我温柔可爱又善良,但是我不能带你回家啊!”
不知道这个小偷是卷入了什么样的事件才会变成这样。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将血人送进警察局。
但是现在一是没法报警,二来林晓并不愿这个“名声”良好的小偷被抓进警局。
纠结了片刻,林晓突然想到了一个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