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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试上一试

这就是不够了,还是过高的估计了玻璃瓶的价值啊……王良见木通闭目沉思,自然也就猜到了原因。

“想必田常也跟将军提起过,我有一个手电筒,白天放在太阳光下,就可以储存太阳的光芒,晚上释放出来,供照明所用,”王良说道。

“这是我师门秘宝,难得的宝贝,世间,也只有这么一个,”王良想了想,补充了一句。

为了卖个好价钱,王良也只能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了。

王良将手电筒拿出来,轻轻打开,一道亮光刺破夜幕,将前方照射的亮亮堂堂,清清楚楚,毫厘毕现,犹如白昼。

“这……这……这……”木通再一次被震慑的说不出话来。

这可真是宝贝啊,为了捐粮,王良却毫不犹豫的拿了出来,一时间,木通自感弗如。

“先生对秦国,真是……”木通不知道怎么才能形容,只能向王良一拱到底。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王良也是秦人,”王良突然想起一句话,便不由自主的说了出来。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木通喃喃自语,不断的重复着,一遍又一遍,仿佛陷入了无边的开悟。

王良静静的,享受着自己大气凛然的装逼感觉。

天刚蒙蒙亮,木通便带领自己的亲卫出发了,带走了两个原本装消炎药的小玻璃瓶和太阳能手电筒,却把装葡萄糖的大玻璃瓶留了下来,按照木通的估算,如果运作得当,这已经足够了。

木通送给了王良一匹马,一匹真正的战马,通体黝黑,没有一根杂毛,王良也非常的高兴。

搁在现代,两个破药瓶子加一个二手的手电筒,看都没有人多看一眼的破烂垃圾,换一匹膘肥体壮的战马,想也不要想。

小河边,王良将战马刷洗的干干净净,笑的合不拢嘴,随便给战马取了一个拉风的名字-追风,想象着自己快马驰骋的样子,想想就让人兴奋。

王良倒是学过一段时间骑马,在同学家的马场里,说不上精通,却也是马马虎虎,不过那个马上有高桥马鞍,有马蹬,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出来呢,这个时代的马鞍,与其说是马鞍,倒不如说是一张皮子随便披在了马背上,跟裸骑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这些都难不倒王良,马鞍马蹬的图样,可都在王良的脑子里记着呢。

伤兵营里的兵卒都是临时征召的兵,什么样的人物都有,王良找来从前的木匠和皮匠,在地上画出了简单的图纸,详细的解说了马鞍的构造,没过几天,一个做工精致的马鞍就出现在了追风的背上,狼皮包面,真正的狼王的皮,王良亲手杀死的那只。

王良甚至死乞白赖的讨来了两把半截的残破铜剑,找铜匠融化后,铸造了两个简陋的马蹬,挂在追风身体两边,甚至铸出四个马蹄铁和一把铜钉子,给追风钉上了马掌。

只是,快马加鞭的梦想却不能随随便便实现,虽然也有大片的草地,现在却是两国交战之时,形式犬牙交错,王良可不想一不小心就跑到魏军那边去,或者是碰上魏兵的巡逻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现在王良能做到的,也便是骑在马背上遐想一下策马奔驰的快感,然后驾马沿着小河,一路小跑到小树林的拐角,随后再跑回来,这已经让王良十分的满足。

只是,好日子并不长久。

王良玩的无比惬意,却让许多人大吃一惊,老秦人养马的出身,自然有许多人看出了这套行头的好处。

尤其是曾经国府正规骑兵木河,一下子便双眼发亮,如果当时冲阵的时候,自己有这么一套行头,也就不会从马背上掉下来了吧。

木河的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行动不便,便找人叫来了田常,两个人凑在一起嘀咕了半天,随后田常便找伤兵营的所有人进行了一次谈话,谈话的内容只有一条,就是对跟王良有关的一切东西严格保密。

两个人看出了这套行头的威力,足可以改变整个战争的形式。

随后,王良就被严格限制了出营的时间和次数。

王良很是郁闷,却也无话可说,自作孽,不可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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