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中发出的挽留声,已然表达出沈默的想法。
但是他更清楚的知道,李太白不属于一人、一城、一池,他需要更为广阔的天地,站在更大的舞台上挥洒他的才情。
毫无疑问,京城才是最好的平台,无论是文坛翘楚、达官显贵、才子佳人都远超眼前的金陵。
沈默曾经很深入的思考过这个问题,后世诗仙之所以成名。窃以为是靠着诗仙自身的两分性情,三分天资和五分境遇。
境遇实在是很重要的事情。
有李白这份天资的人,没有他的境遇;有他之境遇的人,又无此惊才绝艳。也正因如此,李白才会更显珍贵。
沈默腹中力捧李太白的计划,几乎全部都放弃了。
这样一个有些孩子气的诗人,不忍心,也没有资格去干涉他的轨迹。
沈默到了嘴边的挽留话也变了。
“他日,太白若是在京中待得不痛快,只管回金陵来。沈某旁的不敢保证,只能以酒日日侍奉太白。”
“沈兄的心,太白,领了!”
以杯碗装酒,近百人对饮的场面实为壮观,沈默与李太白各执一坛,仰天对饮,嘴边洒落的酒水,润泽嫩芽,浸透大地。
想来,今年的青草会比以往更旺盛些吧……
☆
来时无名,去时有旺。
小路上的身影已不可追,远方道路上的树枝挡住了李白和他身后的簇拥。
沈默很想效仿昔日曹孟德,砍去所有遮住视线的树木,只为多看一眼李白的身影,很可惜的是他做不到。
飘下的花瓣,落在他的肩上。
他对李白的感情非常复杂,崇拜中夹杂着不忍。
沈默对他京城一行,实际上并不看好。话吞进了肚子,是没办法明说的。
正如落在他肩上的花瓣。
想抓住它,恐损其自然。
放任它,又怕落土成泥。
沈默将花瓣摘下,装进酒坛留存。
一旁的陈映容唤住他,“相公,该去凉亭了。”
……
片刻的热闹能吸引人的注意,自视非凡的人,大多又不肯主动前往,只能听人回报,还要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竖起耳朵细细听来。
“李太白到底有甚好?居然如此多人喜欢他,趋之若鹜!”
“与沈秀才交好之人,齐兄以为呢?”
“沽名钓誉用在他二人身上,都嫌浪费,不过是哗众取宠之辈!”
“说的对!姓李的绝无文采,仗着沈默替他吹嘘过几句,整天招摇过市,有大路不走,成日里飞檐走壁显摆武力,活脱脱的莽夫一个!”
“定是如此!那姓李的生怕败露,方才夹着尾巴逃跑!说什么去京城!依我看呐,肯定是跑去哪个县城里继续混吃混喝去了!”
古逸叶听着耳旁议论,并未出声,挽起身旁柔夷,淡淡道:“馨语以为呢?”
“奴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