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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手感

我不是很喜欢灌篮,因为那是我打不到的一个高度!我更喜欢柔和的手感发起的中投和三分,那漂亮的压腕动作,让我看的如痴如醉!当大家都在说着迈克尔乔丹的传奇的时候,一个胖子球员出现在我的视野。那个胖子可以背打任何人,还可以赏给很多人火锅!如果有人要在他面前强行突破,那简直是自讨苦吃!前年哪里是一个肉盾,简直就是一堵可移动的墙!胖子最初的对手是自己的搭档,因为胖子的内线统治力,导致自己的队友失去了很多光环,这是胖子的一宗罪!这个胖子就是沙奎奥尼尔,他夺走了科比的光环,也给科比带来了总冠军的荣誉!

但我认为奥尼尔和科比只是一个配角,真正的篮球场上的斗士是一个一米八三的小个子,又瘦又小,却非常喜欢穿非常大的衣服!他一个人带领一支球队,独自抵抗紫金王朝!虽然战斗以紫金王朝的胜利结束了,但是除了紫金王朝,他抵挡住其他二十多只球队,他拼尽了自己最后的努力,赢得了全世界的赞誉!他就是答案艾弗森!

不知道他在美国的影响力如何,但是中国,在紫金王朝统治的那段篮球岁月,艾弗森却成为了中国青少年的偶像,更主要的中国的篮球群体身材也一般,体质也接近,主要大家认为自己也有成为巨星的可能在激励崇拜艾弗森的热血青年!

我也不失时机的开始练习大幅度变向,和无敌无天下的中投!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居然还是双手投篮,并很难纠正!由于一不小心受到迈克尔乔丹合理冲撞区勾手的影响,练习了一下,结果摔了个左手骨裂!在养伤期间,我一直担心我的左手从此就废了,于是我天天用左手擎着篮球,对着天花板练习投篮!等我左手恢复了之后,我学会了单手投篮,并且是同龄人中中投最出色的一个!

于是我在上高中的时候,我的特长中我写下篮球这个项目!篮球属于集体活动,需要集体配合,创造机会!这么一说,我就不算是一个合格的篮球运动员了,因为自从我开发了我的投篮技能之后,我变成了篮球场上的独狼!大家都不知道我独到什么程度!在篮球场上,只要我拿到球,这个球的目标已经变得十分明确,十分清晰,那就是篮筐!在没有条件的时候,我被艾弗森附体了,在条件不好的时候我被科比附体了,当我跑到篮下的时候,我又被奥尼尔附体了!当然进了球之后,我会享受大家的赞叹,当我完成了一次失败的进攻时,我只会总结自己出手的力度,角度和速度,根本没有丝毫的内疚感,所以那时候我的面子被城墙附体了!

作为一个自以为是的投手,我的内心却是脆弱的!我的脆弱表现在我的投篮会随着心态发生根本性变化,我会说:今天手感不好!当然不懂球的人听了之后,也会跟着说:他手感不好,如果手感来了,是挡不住的!但只要懂球的,看过我打球的就会知道,我所说的手感其实是自信不足!

自信其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无论工作,学习,打球,或者与人相处,拥有自信你就拥有了一切,没有自信,即使在完成一件小事时,也会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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