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十三逃出神农谷时不过十岁而已,过的真的是浪迹天涯的生活,没钱吃饭、没地方住。
白天给人打工混口饭吃,夜里才有空练功,要不然早就饿死在路边。
到后来为了立足于江湖之中,也是拿着命去一点点去拼,才拼得后来的成就,每一步几乎都是赤脚踏荆棘一般。
如果让十三再选择一次的话,或许有八九成的可能会留在神农谷,等到艺成之后再考虑出谷的事情。
现在眼前有个年轻人放着好好的富二代生活不过,宁可去浪迹天涯也不愿意回去当个有钱人。
这明显就是以前只知道享受生活,什么都玩腻的纨绔子弟想要寻点更刺激的乐子吧?
十三也不好把这种话当着人家的说出来,只是摇头看着天花板:“少年郎啊……世间一切皆有天注定,老天爷不让你在江湖上混,你就乖乖的回去当老板,娶个媳妇生个孙给你娘玩,要不然……你家的香火可要断在你身上咯。”
江湖生存之大忌便是冲动,陆任嘉只不过被人嘲笑了几句便怒发冲冠,完全不管自己的实力如何,就想要单枪匹马挑掉人家的山寨,这样的人大概只能成为别人的垫脚石吧?
“绝不!家父凭着一腔热血投身军旅参加安史之乱不幸身亡,只剩下把长枪归来。”陆任嘉吼着说出这些话,胸口的大力鼓动引得脖颈上暴起的青筋也跟着跳动,“我……我一定会继承家父的意愿,学成一身本领,握着他留下来的长枪继续保家卫国,千古留名!”
十三与这番慷慨激扬的话语并没有引起共鸣,反而懒洋洋道:“不是…嘶…这…你爹又没有让你离家出走。”
“十三叔你难道不知道当年的安史之乱吗?”不知道是不是年龄相仿的原因,黄归云却十分认同陆任嘉的理想,也站起来助阵,“无数青年抛下大好的青春岁月,抛头颅洒热血,为大唐王朝驱除蛮夷,才换得我们今天的好日子,你说这样的话实在是太伤人心了。”
十三倒是真的很想说他并不知道,当年的护国之战,估计正是他洒热血,拜托跟在屁股后面想把他的人头砍下来抛的时候。
可是站在板凳上看着两个高大的年轻人义愤填膺的样子,能说的出来吗?
十三无奈的耸耸肩:“阿黄啊,既然你也觉得抛下老母离家出走没问题的话,就拿出十万两来给他咯。”
初出家门的黄归云怎么可能有十万两,十三非常干脆的命中了他的死穴,一招制敌。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大侠比较难过的是英雄关。
一般的大侠都是过着自由的生活,能爽一天就是一天,从不为生计而考虑,也导致很多人后了钱财而犯下错误。
十三还曾听说有位世外高人的女儿因为自小过着苦日子,长大之后还当了乞丐头头,最后被人用一匹汗血宝马和几锭金块而暗许芳心。
陆任嘉道:“在下离家出走的时候,倒是带了点私房钱,这几日胡乱挥霍,大概还剩下不到两万两,本来想着到鲤城找朋友再借点,可不知为何这次大家竟都不在。”
“若是不能在十天内赎回,流云山城便会把东西拿回,眼见着就要过十日之期……”
黄归云尴尬的坐回位置上:“我的钱…都交学费,只剩下一些生活费…得等到年底才能回家…”
“还有两万两啊……”十三摸着下巴,“咦~突然想起来那个什么流云…山城,是吧?林被好像有认识的熟人在哦。”
黄归云见事情突然有了转机,激动道:“真的吗?”
十三满脸嫌弃道:“开玩笑!林被可是混迹江湖十几年的人物,大江南北、东至扶桑、西至塞外,哪个地方没留下林被的足迹?哪个地方林被没人认识?”
“一个小小的流云山城林被怎么可能没熟人,别说是一把长枪,就是十把八把也能拿回来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