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手枪,秦猛又翻开工作证和持枪证看了看。
让他颇为惊讶的是,证件上的照片居然是他的近期照片。
照片可能经过了专业人员修图,看上去和他亲自去照相馆拍的证件照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能在不被目标发觉的情况下拍下目标不同表情的大头照,然后再从中选出一张来做证件照。
可见国安局的拍照设备有多么先进,抓拍技术有多么熟练。
看过手枪和证件,秦猛将手包和其它东西全部放在了水箱盖上。
然后迅速脱掉外衣,将背带穿在身上,把枪套挂在左腋下,把存放备用弹夹的皮夹子挂在右腋下。
然后将手枪插入枪套扣好按扣,再把外衣穿好,工作证和持枪证放进了外衣里面的口袋。
走出单间后,秦猛将那个大号手包挂在了卫生间外间洗手盆旁的挂衣钩上。
虽然这是一个崭新的真皮手包,少说也能值几百大毛,但因为个头太大了,并不适合他使用,而且他自己也有手包,所以就果断地放弃了。
没用的东西再好也是垃圾,还不如让捡到包的人兴奋一下。
人生最艰难的不是索取,而是放弃。
不具备放弃精神的人,战场上这也舍不得丢,那也舍不得扔,注定成不了一名合格的特种兵,更成不了一名合格的雇佣兵兵王。
来去无牵挂,洒脱一身轻。
事竟拂衣去,深藏行与踪。
这便是一个雇佣兵兵王的真实人生写照。
做完这一切,秦猛在洗手盆上洗了一把脸,这才若无其事地走出了卫生间。
看他一副神态自若的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只是去卫生间里方便了一下。
回到夜店一楼大厅,秦猛发现夜店里的客人已经逐渐多了起来。
舞台上已经有歌手在演唱,舞池里的红男绿女们也开始疯狂地摇摆起了身体。
因为已经足足睡了一下午,秦猛现在还不想这么早就回酒店去睡觉。
他又回到环形吧台前,让调酒师小张重新给他调了一杯伏特加。
酒调好后,他端着酒杯坐在吧椅上,背靠着吧台,一边喝酒一边欣赏舞台上的歌手表演。
身上多了一把手枪,秦猛今天的心情不错。
在喝酒欣赏节目之余,他偶尔还会用略带批判的眼光审视一下从他身边走过的那些年轻女人婀娜的身姿,在心里给女人们打上几分。
看到秦猛回到吧台前,那个把自己比作杨贵妃的胖女孩莎莎不知从什么地方端着酒杯又跑了过来。
莎莎一脸妩媚道:“猛哥,你谈完事了,是不是又想起妹妹来了?”
其实如果不是看到莎莎,秦猛几乎已经把莎莎忘了。
人在心情好的时候,看待事物的心境也会发生改变。
秦猛面带微笑,饶有兴趣地仔细审视了一下他面前的这个胖女孩。
莎莎胖是胖了点,但模样长得并不丑,而且性格也挺可爱的。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只要不让秦猛和莎莎做某种不能描述的事情,他并不介意和莎莎随便聊几句,权当是没事找乐子寻开心了。
通过聊天,秦猛知道这个叫莎莎的胖女孩就是皇后夜总会的小蜜蜂。
“哈喽,张公子啊,好久不见了!”
“嗨,王先生啊,什么时候再请我出去吃宵夜啊?”
因为莎莎的性格特别开朗,貌似已经成了这家夜店的红人。
不断有路过吧台的客人和莎莎打招呼,不管是年老年少,莎莎都热情地给与回应。
别看莎莎长得有点胖,但因为莎莎的身高足够,并不是那种矮胖型的女孩,而是那种又高又壮的类型,身上各个部位的比例都明显比一般的女孩大了一号,而且身上的赘肉也不是很多。
据莎莎自己说,很多经常来这家夜店消遣的男人都喜欢和她聊天,还经常有男人约她出去吃夜宵。
以前有个富家子一直对莎莎情有独钟,一日不见莎莎就寝食难安。
后来只是因为男孩的家人极力反对,两人最终才没能走到一起。
至于莎莎跟没跟那些约她出去的男人上过床,莎莎并没有说,秦猛也没问。
秦猛猜测,那些男人之所以喜欢莎莎,估计是对骨感美女已经无感了,无非是想在莎莎身上寻找点不一样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