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忙完,肚子又有点饿了。于是又把烧饼袋子拿了出来,在溪边坐了,就着那清凉甘洌的山涧水,吃起了烧饼。
此时,马已经喝饱了水正在啃林子里的青草,那咯吱咯吱的磨牙声在寂静的夜色中听起来异常清晰……
把最后两个烧饼吃完,抹抹嘴巴站起身,洪喆走到马车边上,抬手拿下一坛烧酒。
这是老白干的烧酒,十斤重,坛口没有封泥,而是用一张牛皮纸盖住,然后扎了两圈儿麻绳。洪喆解开麻绳,揭掉牛皮纸,伸进鼻子闻了闻。
酒味浓烈,很是呛人。
又从百宝箱里拿出一个小酒碗,舀了一点出来尝了尝,顿时辣得舌头都麻了。而且就这么一会儿工夫,感觉头也微微有些疼了。
劣酒既上头也伤身,多喝真的无益。
但是平民老百姓买不起好酒,就只能用它来解馋。而且烧酒还能消炎解毒,去腥增香,所以才会走入千家万户,成为必不可少的一样日常用品。
这时,洪喆把风花白酒石拿了出来。椭圆形状,通体洁白,质地坚硬光滑。
往那烧酒里面稍稍浸了一下,随即伸进鼻子去闻。就这么一眨眼的工夫,原本那股冲鼻的气味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无比醇厚香甜的风花白气息。
舀起半碗酒,先用舌尖舔了舔,随即一仰脖,统统倒进了嘴里。
洪喆的脸上露出无比满足的表情,冲着天上的月亮用力咂了咂嘴,大喊一声:“好酒——!”
山间立刻就有回音响起,在远处吃草的马儿扭头看了洪喆一眼,又把头低了下去。
夜风从林间吹来,绕着马车旋转,带起一股股甘甜的酒香。洪喆又连喝了两碗五年陈的风花白,这才收起了酒碗。
然后找了一根线将风花白酒石绑了,吊在左手手腕上。
再拿下一坛烧酒,揭开牛皮纸,将吊在左手上的风花白酒石往烧酒里一浸,随即提起。
尽管知道必然变成了五年陈的风花白,但洪喆还是忍不住把鼻子伸进去闻了闻,然后嘟囔一声:“我干嘛要浪费这个时间?后面还有一百四十八坛酒呢。”
是的,一百五十坛酒统统改头换面,不但费时而且费力。
还好现在的洪喆龙筋虎骨,才能承受得住如此大强度的劳作。连轴转了好几个小时,终于把所有的烧酒全部换成五年陈的风花白。
但这还没完。
坛子上面贴着各家酒坊的字号呢,而且烧酒那两个字也写的格外清楚,所以必须把它们也换了。
于是又从百宝箱里拿出纸笔,写了一百五十张“风花白”,再用糨糊挨个贴好,等全部忙完,东边天际处竟然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忙了一晚上终于将一百五十只麻雀全部变成了凤凰,尽管非常累,但是心情却很愉快。
此时再看那块风花白酒石,发现外观好像并没有什么变化,不过分量上是有一点点减轻的,感觉照今天这个程度差不多可以使用一百次左右。
也就是说,最多可以将一万五千坛的烧酒变成五年陈的风花白。
就算只卖二两银子一坛,那也是整整三万两的雪花银。不但足够还清所有的债务,再买下几间铺子也绰绰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