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洪喆就愣住了。
因为里面的东西被一层赤黄色的锦缎包裹着。
古代不是谁都可以用这种颜色的,尤其是织物。洪喆好奇心顿起,一把将锦缎揭开,于是一块方方正正的鸡血石印章出现在视线中。
借着明亮的月光,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印章上面刻着八个大字——天命大顺,皇帝玉玺!
我的天!
洪喆手一抖,差点没把小木箱子连同印章一块儿扔了。
这竟然是大顺朝的传国玉玺!
它,它怎么会在一个普通女子手上?不对,莫不是这个女子一点都不普通?
直到这个时候,洪喆才终于有点醒过味来了。
难不成她根本不是什么青楼女子,她……她也是天顺会的人?
再仔细一想,突然全都明白了。
怪不得那个觉明说自己看见了不该看的事情,其实就是那天晚上用马车把这个女子送去了铜炉寺。那死胖子为了干掉目击者,不惜把自己再骗回去杀掉。
如此说来,这女子的身份就不简单了,难道她会是前朝皇室成员?
洪喆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因为……兹事体太大了!
原本还想把她送回家去的,现在怎么送?往哪里送?要不要连银子也一块儿送回去?然后说声: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抢你们的银子和你们的……公主?
对了,如果是皇室成员的话,那么也就只能是公主了。
再一想,忽然又想起那天晚上在张奎安院墙外面听见的那番话。那个勇男说前朝余孽长公主来到了靖州,要做什么大事之类巴拉巴拉的。
所以,她就是那个长公主了?
如果是的话,我,我他妈都干了些什么啊……
这一刻,洪喆忽然起了杀心。
是的,如果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子,那么杀了也就没什么可以内疚的。毕竟这帮乱党祸国殃民,放着好好的太平日子不过,偏要去当恐怖分子。
把恐怖分子的头儿干掉,也算为民除害!
这么想着,洪喆便又镇定了下来。不慌不忙地把传国玉玺拿起来,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刚要放回去,忽然看见箱子底部还有一个牛皮纸信封。
看起来有些皱皱巴巴的,好像用了有些年头了。
信封正面写了一行字迹工整的毛笔字——长公主亲启!
拿起信封,就见封口是开着的,里面有一沓信纸。于是就把印章放了回去,把信封里的信纸拿出来。一共六张,全部用蝇头小楷端端正正地写满了字。
语法相当平实,几乎都是白话。似乎是怕看的人不容易理解,故意写成这样的。
于是这就方便了洪喆,因为他的古文底子并不怎么样,如果咬文嚼字引经据典的话,估计他会看得一头雾水。
从第一张读起,一直读到第六张。
中间没有任何停顿,只是呼吸变得越来越急促,心跳也越来越快速。等到全部读完,洪喆的脸色已经完全变了。
“这也太离奇了吧,如果是真的话,那我……岂不是可以对她为所欲为了?”洪喆喃喃自语了一句,然后把脸转向了工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