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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大枪有痕

按照大楚例,凡与主家签订雇契并约定酬劳者,皆等同于“雇仆”身份,契约一日不清,雇仆一日不除。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雇主失手打死仆人,也不需要杀人偿命,只须判处相当重的罚金罢了。而对于仆人来说,其地位则十分低下,而其中有一条,则写明了若仆人状告东主或作为旁证,除非是叛国谋逆之类的罪名,都先要被杖刑三十以示惩戒,官府才会继续受理。此举就是为了维护雇主的法律地位,因为仆人多接触主人的阴私之事,若是任由这些人状纸满天飞,天下还不乱了套了?当然这一条之所以被写进楚律里,听说是和南楚太祖有关,不过也仅仅是作为轶事,流传于少数人之口。

这三十大板可不是寻常巷里老娘教训儿子的三十下擀面杖,水火大棍采用的都是上好的实木老料,丈五有余,碗口粗细,四十斤重的份量,身强力壮的差役使出一身儿劲挥舞那么一下,可想而知一棍打在身上那是何等的痛楚?

更何况是三十大板?

皮糙肉厚的糙汉子捱了也得骨断筋折,丢掉大半条命,一个瘦弱妇人,怕是没两下就得断了气儿!

不如此,怎能显示出法律森严?

杜婉君言下之意,就是不要了这条性命,生受那三十大板,也要为那个少年人作证!

甄有金得意洋洋的脸色消失无踪,他之所以点出杜婉君的雇仆身份,就是料定正常人怎会付出捱上三十大板的代价,但他真没想到这女人竟会做到这种程度,脑筋一转,尖叫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以为这里是大帅的地方,不会真捱上三十棍子,是也不是?”

他说的倒也不错,审断案情是衙门职责,张孝伯虽说是荆北路镇守使,即便有人在他面前鸣冤,他能做的也就是将一干人等移交襄阳府衙处置,顶多也就是递一句话,断然不会越俎代庖干起知府的事情。

杜婉君并未回答他,只是安静地跪着。

李文约冷冷看了有些失态的甄有金一眼,忽然训斥道:“你区区一个满身铜臭的商贾,哪懂得君子风骨之事?”他一向以儒雅形象示人,但此刻出此尖酸之言,实在是有些欣赏杜婉君的一身贞烈,而对甄有金小人得志的姿态深深不满。

甄有金闭上了嘴,他还不敢得罪这个镇守使府中据传可当半个镇守使的文约先生。他偷偷看向周澜,眼露求助之意,但周澜眼观鼻,鼻观心,这一刻竟变成了一个八风不动的木头人。

当木头人自然是原因的。

周澜身为张孝伯麾下的水军大营统领,深受镇守使府的信任,不是因为他贪财,也不是因为他藏蕴中境的实力,而是因为他懂得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方式来表达他对张孝伯的忠诚。

此刻就是闭嘴的时候。

一声踢倒板凳的声音把所有人的注意力拉了回来,众人这才发现那位老人的表情相当奇怪。他失态地站起,眼神里竟绽放出摄人的光芒,连连搓着花白胡须,直至变成一团乱麻才激动问道:“你说你叫杜婉君?”

妇人轻轻点了点头。

张孝伯深吸一口气冷静下来,神情郑重地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你可识得那杆枪?”

妇人犹豫片刻,继续点了点头。

张孝伯再无犹疑,下了一道匪夷所思的命令。

“除了杜婉君和文敬臣,其有人都他娘的给老子滚出去!”

尽管心中无比疑惑,但大帅既然下了命令,谁也不敢违抗,众人表情奇异地从船舱里出来,心想那那妇人只不过报了个姓名,怎会让镇守使大人如此激动?

难不成……这母子俩是镇守使失散多年的小妾和私生子?这是要演一出一家团圆的戏码?

舱室内,张孝伯已经急忙把杜婉君虚扶起来,以前所未有的认真语气问道:“夫人,这杆枪……”

杜婉君表情哀伤,良久才平息下来,轻声道:“此枪原为妾身夫君所有,多年前被他赠与一位朋友。”

张孝伯似有放松,似有愧疚,取下了那杆枪。

所有人都知道此枪曾刺穿过那位赫赫有名的骠骑将军的喉咙,却很少有人知道这杆枪的由来。

此为一位故人所赠。

那位故人当时只是军中一名不起眼的随军文书,与他也只是泛泛之交,如果不是凑巧看到一件事情,他也不会生起和那人攀谈的心思。却没曾想那名陈姓年轻人虽然年纪轻轻,但在武事上却多有真知灼见,两人一见如故,一夜促膝长谈,而在张孝伯决定兵行险着之后,年轻人送给他一杆长枪,并开玩笑说此行若是功成,以后便喊他“张一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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