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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法律初创

“那当然不能,骂皇帝还不得被灭九族!”有人大声的说道。

“是的,是的,谁敢当面骂皇帝。”其他人纷纷同意。

李明再次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安静,接着说道:“自由包含着两个先决条件,第一个平等,第二个是公平。平等即是人人平等,男女平等,老幼平等,地域平等,即所有先天上的都应该是平等的。若没有平等,自由也无从可谈。公平则是立法、执法要公平、公正,不然也没法谈自由。大明律既不平等,也不公平,因此不是真正的法律,因为真正的法律是平等与公平的,是能够保护自由的。”

“现在我们聊聊山贼俘虏及其家眷。首先山贼俘虏在被俘虏前,不归我们管,且他们持有武器,反抗我们的监管,因此我们采取暴力的手段抓取山贼。现在这些山贼被我们俘虏了,不能暴力反抗了,那他们也有和我们所有人一样的权力,不经法律审判都是无罪的。因此,之前这样处理山贼是正常的流程,不久之后,我们会开庭审理他们,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说完,李明停下来看了看台下的众人,说道:“之前那些希望我下令处死山贼俘虏及其家眷的人,特别是其中的几个官员,我希望你们好好学习什么是自由与民主。你们的做法和明庭有什么区别,将我当成那金口玉言的皇帝吗?我们在这里建设根据地难道就是为了再建一个大明?还有,在场的所有人,我都希望你们好好学习什么自由与民主,一个自由与民主的社会不是靠我一个人建设的,靠的社会中每一个人。”

“况且,我相信山贼及其家眷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大恶不赦的。据我所知,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当山贼的过程中并没有杀害过山民,相反还有山民得到了他们的保护,免受了一些侵害。我们的法律不允许我们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小错大惩,我们将公正、公开的审判这样山贼,到时后大伙有时间的可以过来观看审判过程。”

李明从面前的台子上拿起了两本书,高高举了起来:“这两本是我编制的临时法律,目前根据地各方面条件尚不允许,还无法按照正规程序制定法律,因此只能算临时法律。”

“这两本法律,一本是临时自由与民主宪法,一本临时刑法。我暂时只制定了这两本法律,后续其他法律会逐步增加的。这些法律我会让人一一公布的,并还会让人进行详细的讲解。你们以后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未来我们根据地的治理均会按照法律来进行。”

台下的众人听了李明的话,一时陷入了沉思。他们中的许多人,虽然在夜校听老师解释过什么是自由与民主,但一直认为这只是一个口号,就像世人所说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样,一直只是个口号,从来没有实现过。

现在看到李明打算把口号真正变成现实,众人一时难以相信,纷纷闭口不言。

“我知道大伙一时难以相信,但我在此再次强调,自由与民主是我们根据地追求的终极目标,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这个目标都不会变。现在根据地还很弱小,拿不出什么来保证,但是俗话说的好,‘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们就让时间来见证这一切吧!”

之前的五天时间,李明没日没夜地制定了两本临时法律。

李明制定的宪法和后世的宪法不一样,后世的宪法主要目的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而李明制定的宪法则主要保障自由与民主的权力。

至于刑法,则和后世的法律差不多,但李明增加了犯罪风险的条款。在后世,犯罪风险基本由受害人来承担,犯罪份子基本不风险,而李明制定的刑法却是相反的,犯罪风险由犯罪份子来承担。

列如某个小偷偷了他人的财物,然后被物主发现后逃跑,物主在追逐过程中由于不小心摔倒受伤了。在后世,这个摔伤是由物主自已承担的,而李明的规定则是由小偷来承担。李明认为,导致这一切的最终原因是小偷的行窃,若没有小偷的行窃,物主决不会去追逐他,也不会在这个过程中受伤。

同样某人侮辱了一个女子,而女子因为想不开而自尽了。在后世,犯罪份子只需承担侮辱的罪名,而不用承担致女子死亡的罪名,但根据李明制定的刑法,犯罪份子还需要承担致人死亡的罪名。

李明将上述案列中物主的摔倒和女子的自尽划到犯罪风险之中,因为这些犯罪风险都是围绕犯罪行为而存在。

李明认为犯罪风险是由犯罪行为导致的,若没有犯罪,则不会发生该风险。这样做,一方会让人在犯罪前有所顾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也是符合因果法则,不能让受害者承担所有结果。

行事有风险,这是世人的共识。而犯罪也是一种行事,也应该有风险。

全体大会在众人激烈的掌声中结束了。

李明在会议结束后,没有回办公室,而是去往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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