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乞丐倒在雪水中,捂着小腹咿呀哼痛,好一会儿,才挣扎着爬了起来,恶狠狠地剜了马三一眼,然后转身抱着手臂,缩着脑袋,瑟瑟发抖地向大路走去。
“呸!”马三看得小乞丐转身离去,虚吐一口唾沫,回身返到屋中,随手放下了门布,跑到柜台,端起茶壶,跑到刀十一众人桌前,一脸热切地倒起了热茶。
“哈哈,奴才打狗,倒也精彩。”刀一灌了一口酒后,出言嘲讽。
马三听得出这位白袍大爷是在嘲笑他马三是“奴才”,也丝毫不以为意,他爱说就说呗,吃东西给钱就行,至于尊严,这年头,马三早就忘了那是什么东西,人都快活不下去了,尊严,它连个屁都不是!
马三的茶才倒了八杯,门布又被掀开了,还是那个小乞丐,还是那副样子,还是站在那里。
“嘿!你这小叫花存心找死是不是?看来你马大爷今天免不了要请你吃一顿马拳马脚了。”马三放下手中茶壶,左右手相互挽起了袖子,满脸煞气,朝小乞丐走去。
踢起腿,照着小乞丐的腹部踢去,只踢到一半,就再也踢不出去,因为他踢出去的腿已经没了。
连脚带鞋,掉到了小乞丐身前,血喷一地,小乞丐的身后,现出一个和小乞丐一样脏兮兮的老乞丐,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花白头发,脸上除了污垢以外,全是皱纹,一对眸子却炯炯有神,手里提着一把锈迹斑斑的破刀,刀尖正滴着血液。
“啪”,老乞丐从脏兮兮的衣兜里掏出一沓行钞,丢在了马三身前,开口阴侧侧地说道:“马脚既然已经露出,我便替我孙儿买了,他实在已经快饿昏了。”
“啊!”马三倒了下去,断脚之痛瞬间让他哭天喊地,现在,他的眼中哪里还顾得上去看那些钱。
看来,有时候,不要尊严也未免就是好事,就算丢掉了尊严,有了钱,有些东西也买不到,比如,马三现在就不可能买来一只完好无损的脚。
老乞丐看着哭爹喊娘的马三,眼中的冷意不减半分,扬起手中的破刀,犹自对着马三说:“你说的,要请我这孙儿吃马脚马拳,现在,马拳还没吃到。”
话落,刀落,马三的左手也离开了身体,他甚至都来不及痛呼,晕死了过去。
砍下马三的手脚后,老乞丐拉着小乞丐来到刀十一桌前,盯着刀一,开口说道:“人长了眼睛,是为了看到更美好的色彩,是为了看到眼前别人的高度和远方的山水,而猪狗们,长了眼睛却是为了方便它们的舌头能够准确地舔到屎尿,你们说,这样的眼睛和舌头,还有必要留着吗?”
老乞丐近前来的时候,刀十一的刀已经握在手中,待老乞丐说完话,十一个人刷刷站了起来。
“哈哈哈,如果那样的眼睛和舌头配了一双拿刀的手,那么,它们就是不留也得留,何况,配的是十一双拿刀的手。”刀一不屑一顾地开了口。
“乖孙儿,到外头等爷爷,爷爷要开始屠狗了。”老乞丐拍了拍小乞丐的肩头,一脸慈爱,小乞丐依言转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