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法克尤?这不是刚才自己说出来的话么?难道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注定了他要顶着这么一个鹤立独行的名字?
忧伤也忧伤过了,感慨也感慨过了。现在的问题是,李保安怎样才能重新找回做男人的资格。
于是,缓过神来的李保安,坐在僻静的河边岩石旁,开始了对自己的了解,开始了那段曾经让他无限憧憬的身体探索的旅程……(此处省略二十万字!)
李保安将自己浸入水中,用那条破旧的围巾,仔细擦洗着身上的每一寸肌肤,直至他感觉,已经彻底清洗干净身上的血腥味之后,才回到岸上,重新穿上已经洗过的那套破旧装备。
虽然此刻已是秋季,潮湿的衣物贴在身上很不舒服,但是总比带着浑身的血渍出去见人强得多吧。还好,衣服洗得及时,血迹还没有完全干涸,虽然依然有些红色,但是山贼喷洒出来的血液将李保安浑身的衣物染得很均匀。
略微有些暗红的破旧衣物,此时此刻放在一个家境贫寒的女孩子身上,似乎变得再合理不过了,李保安再次对着水面照了照,满意的点了点头。
有了美丽的容貌,李保安自然不必再去用围巾遮面了,但是这围巾李保安却是没有丢弃,因为它还有更大的用处,裹胸!
胸口无端端多出来两片白花花的肉,不仅没有让李保安感到欣喜,反而有些累赘。试想哪个男人无端端在胸口挂两瓶1.25升的可乐,谁会觉得轻松?
下面是没了,但是李保安此刻已经想开了,既然是进化之路,也许这只是个开始,也许杀人杀多了,还会有什么变化也说不定。而且,这具身体,只是虚有其表,只有肉身,而没有内脏,离真正的身体还差得远。
老子要杀人!!!李保安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居然现在这么想杀人。
山贼杀人是为了财,而李保安此刻想杀人纯粹是为了生存。
只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是,在他杀意正胜的时候,那对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居然隐隐透出一丝琥珀色。
无论如何,这具身体,准确说这具骨骼的主人,死去的时候,骨龄只有十六岁。此时此刻,李保安虽然恨透了安德鲁,但是也不得不佩服他的专业知识。一眼就能看透骷髅的性别和年龄。
十六岁,如果作为一个男孩子来说,还处在发育期,但是作为女孩子来说,几乎已经到了发育的末期了。
大致参考了一下山贼的身高,李保安约莫着目前自己的身高大约有1米68的样子,当然,这纯粹是估计。嗯,比自己原来的身高还要矮一些,看来想当吕布的愿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然,作为女孩子而言,这个身高虽然算不上很高,但是也绝对算不上矮的了,而且目前看来,这具身体,挺拔修长,虽然还称不上凸凹有致,但是美人坯子是跑不了了。
为了美丽,杀人去!李保安拎着山贼头目留在胸口的短刀,气势汹汹的就开始了他的杀戮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