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就有一种说法。
任何妖邪鬼怪,想要修炼的快,就要害人。要害人,就专挑那些阳气衰退,体虚胆小的。
所谓的夜路走多了容易见鬼,也就是因为经常熬夜,导致阴阳失调,容易看到脏东西。
至于为什么人烟稀少的坟岗、学校的后山啊,那类地方容易撞邪的几率大。
一个是因为那些妖邪鬼祟喜欢那种地方,就像人类喜欢朝阳的地方一样,它们,也得找阴凉的地儿。
舒适。
另一个原因,则是那种地方活人呆了不痛快,容易害怕,心虚。
一害怕,这阳气就弱了,倒也方便一些个鬼怪妖邪之类的下手。
当然,也并非是所有的鬼怪都要杀人,都能杀人。
大多都是隐隐约约的看到一点影子,能遇到鬼打墙之类的都了不起了。至于说住鬼村子,跟他们一起聊天,甚至吃饭,更多的,反而应该是吹牛,或者做梦。
李阳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自打初中开始就跟人胡混,早已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最是容易撞邪。
马向阳呢,应该是被那个小鬼缠上的原因,这才也中了招。
至于王峰,恐怕就是因为大限将至了。
不是人都说,老人去世前,能看到一些平时见不到的东西嘛。
“嘿!你说怪不怪,咱都到了这荒郊野岭的了,竟然还能遇到这种事。”马向阳笑了一下,接着指了指自己的网络:“你看,这会儿还没信号呢,也不知道是咋发过来的。”
“你去?”
“拉倒吧,这种路边摊不卫生,别再染了病就废了。”
马向阳笑了,作为一个富家子弟,一个标准的小说模板中的顽固。他自然不是什么守身如玉,一腔赤诚只为君的痴情人。
相反,他在初一的时候就跟隔壁班花有一腿,甚至在初三的时候还和实习的任课老师勾搭在了一起,私生活甚至可以用放荡来形容。
不过人家也不是饥不择食,而是道貌岸然、风度翩翩、相谈甚欢、志同道合、始乱终弃之辈。
年纪什么的都不重要,是否纯情也不重要。
两个要求。
一个是漂亮,一个是feel。
论年纪,他不比王峰大,但早已是情场浪子,百花过境了。
对于这种人来说,即便是吃野味儿,也不能吃路边摊、吃外卖,必须是高档会所培养的“名媛”。
虽然很贵,但吃着放心。
不屑于随意的妖艳货色,马向阳直接就把那个ID拉黑了。
而一旁的王峰看了看自己的手机,搜索了下附近的人,找到了那个ID,发了条信息过去。
“约不约?”
很快申请被通过了,那边可能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象征性的问了一下。
“约?”
“约,快点儿的,赶紧发地址,在哪儿。”
对方似乎被噎住了,半天没有回话。
“赶紧的,快点儿。”王峰又发了一条信息。结果那边还是没有回复。
“约不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