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食堂里引起了一阵骚动,原来是程一鹤驾到。这样的花花公子出现在食堂简直是奇闻。
他端着打好的饭菜,看起来一副很接地气的样子。
他往周围扫视一周后,朝一个角落走去。
越冉今天一个人在这儿吃饭,由于她是慢热型,而且不是对任何人都敞开心扉,所以在别人看来,她多多少少有些高冷。
再加上那些优质男生都赶着追求她,这让很大一部份女生十分嫉妒她,觉得她长得一副狐媚相,都不愿意接近她。越冉一向我行我素惯了,对此也没太在意。
她低头夹了一块儿红烧肉送入口中,当抬起头来时对面忽然坐下了一个人,她正感意外时,才看清原来是程一鹤坐在了她对面。见此情景,她正准备端餐盘走人时,却被程一鹤拦了下来。
程一鹤从兜里拿出一个盒子放在餐桌上,继续吃他的饭。
越冉却定在了那里,她忙重回座位坐下。
当她正要伸手去拿时,却被程一鹤敲了一筷子。
“怎么?想要啊?”程一鹤露出一副特得意的神情。
越冉瞪大眼睛看着他,“你说呢?”
“我可不是慈善家,从不做赔本生意。你想要这个礼物是要答应我条件的。”程一鹤拿起桌上的小方盒子,像是抓住越冉的软肋般。
“只要不是特别过分,我都答应你!”
“好,爽快。我要的条件其实很简单。第一,不要再生我的气了。第二,一个多月后就是寒假,我想到国外去拓展业务,还差个女秘书随行,你又是学金融的跟我一起去能帮到我。
再说了,你就当提前实习,这么好的锻炼机会可要抓牢了。”程一鹤将小方盒子缓缓打开,一枚大大的钻戒亮了出来。
越冉眼前一亮,一把将盒子抓了过来,“好好好,我答应你就是了。”
不错,这就是她要赎回的东西,这是她妈妈的婚戒。几年前由于她跟她爸爸手头紧,她爸爸不得已将婚戒给当掉了。
这枚戒指是法国著名设计师最后设计的一枚钻戒,市值不低于一百万,但当铺只给了她们五十万。由于当铺老板贪心,将这枚戒指的价标到两百万,所以至今没有卖掉,而且,大多人结婚都不想买个二手的戒指,除非有专门搞收藏的慧眼识珠能将其买下。
越冉心里一直非常愧疚,她存了好久的钱,一直都无法将其赎回。她曾去那家当铺看了好几次,很害怕这枚钻戒被人买走了。
就在上周她路过当铺时,还进去看过。程一鹤怎么会知道她想要这枚钻戒?难道他跟踪她?想到这里,她又恨了他一眼,不过刚才答应过不生他气的,于是表情由生气秒变微笑。
越冉用手轻轻敲了下桌子,“你怎么就知道我想要这枚钻戒?”
程一鹤的嘴角上扬,指了指自己的大脑,“这儿是用来干嘛的?这就叫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