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过,唐朝前期实行的是府兵制,由各地挑选良家子担任府兵;唐朝中后期,由于府兵制崩溃和抵御外虏的需要,在边疆设立节度使,让他们自行招募管理军队,驻守边疆,这就是募兵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募兵制下的军士就是佣兵,毕竟存在“我出钱你办事”的雇佣关系。甚至后来,节度使在干仗之前还得出赏银才能让他们用心做事。
但是也就是有了一点点儿意思,和现代佣兵制度完全就没有可比性。
这些军士和指挥使签的可是强制的、长期的、毫无保障的霸王合同,说白了吧,就是节度使代管的政府军,毕竟这些人是靠税收养着的,只不过后来变成了节度使的私军。
仍旧受到严苛的军规限制(吴岩记得貌似有什么十八杀之类的军规,一不小心就掉脑袋了),除了上阵打仗,还要承担治安的义务,毫无人身自由可言。
哪里像现代的佣兵制度,自由、有序、平等、自主,收入和付出成正比。
“对头,佣兵。”吴岩解释说:“在我们家乡,很多退伍的士兵,会选择做佣兵。”
当然,因为吴岩的国家治安力量比较强,佣兵都是在暗里活动,在国外接活儿,但是吴岩既然到了这个时代,自然就要以国际主义者自居,整个世界都是他的家乡,所以吴岩的说法倒也没错。
“佣兵是做什么的呢?说白了就是拿钱办事,办什么事拿什么钱。毕竟我们在行伍中待过,擅长‘做事’,有吃饭的本事。”
“为谁做事?做什么事?”刚腚子发问道。
“自然谁出钱我们为谁做事,价钱可以商量,自由做事。这些出钱的人我们可以叫他们‘委托人’,也可以叫他们‘甲方’,我们自然是‘被委托人’或者‘乙方’”
“不过叫啥都随便,只是明确彼此的关系,我们不是谁的下属,大家是平等的交易关系,事了后,各走各的。”
“至于做什么嘛,肯定是看委托人或说甲方的需要咯,比方说,现在战乱较多,有人需要我们护送去某地,或者保护他的家产什么的,能做的太多了。”
“那岂不是就是开镖局?换个名字而已。”
“不不不,我们不仅仅是镖局,我不是说了嘛,我们能做的还很多,尤其是在这种时候,不仅仅是保护人,还要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去杀某人、‘取’某物,甚至哪里打仗其中一方看重了我们的战力,我们也可以去卖卖力。”
“一句话,只要价钱合适,哪怕哪个俏寡妇需要我们去家里卖力,我们也可以去做。”
“当然,诸位肯定都有自己的底线原则,有些任务可以选择接也可以选择不接,接了吃饭,不接就饿着呗。”
吴岩说的明白,众人自然能够听懂,听到他最后的话,“嘿嘿嘿”相视一笑。
这时,一名叫王雷科的年轻士兵提出了心里的疑问:“我们一身本事皆是军中所学,理应为国为民,保家护民本来就是本职之事,如何能够收取报酬?更不说去做鸡鸣狗盗、杀人越货的勾当。堂堂军士,怎么能做这等低贱的事情?”
“凭自己的本事吃饭,怎么能说是低贱,你这思想脱离人民大众了,很危险哦小伙子。”
“我很钦佩你高尚的道德和思想,但是我还是想问你一句‘你现在保的国是谁的国?护的民又是哪国民?你在平卢军的时候又做了几件真正保家护民的事情?’你自己先想想清楚。”
“并不是只有拿起刀听着长官去打杀才是保家护民,我们要把目光从上方往下看,帮助百姓们在乱世中安身立命,从细微处重建家园,又何尝不是保家护民呢?做了事情,获得应有的报酬奖赏,又有什么什么好丢脸的?饿着肚子难道就能保家护民了吗?”
“当然,每个人能接受的程度不同,想法不同,所以你们在整个团体的大规矩之下,可以灵活选择要接的活儿,就算是团体的活儿也可以商量着来接,我们要民主,不要一言堂。”
“总而言之,现在的状况,要想吃饭赚钱,做佣兵无疑是比较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