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城网

字:
关灯护眼
我的书城网 > 我只是个匠人 > 第214章 疯狂鞭尸

第214章 疯狂鞭尸

若让陆弼晟跑出去,这事就完全无法收场了。虽然那时候它难逃一死,但临死前至少能拉上几个街区的无辜市民一起垫背!而且为了保证市民的安全,当局很可能会对其采取妥协性措施,若是态度不够坚决的话,保不齐还得让它给跑了。

有关部门在面对劫匪抢劫银行、bangjia了十来个人质时可能还相对淡定,但若bangjia的对象是好几个街区的民众,肯定就淡定不起来了,因为事情的严重性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qiang械威胁和核威胁哪种程度更严重?对普通民众而言其实都差不多,哪种都能威胁到自己的生命。但从上层主事人的角度来考虑,他她肯定认为后者威胁比前者大得多。前者针对的是某些可怜的个体,后者可是将自己也纳入了威胁范围的!

无论是出于哪种考虑,都不能让陆弼晟逃进市区,否则引发的后果是全湘省sp都无法承担的!

这个时候就不得不再夸一句,“小三”的超音速发动机要给好评,妥妥的好评!

陆弼晟跑得确实快,然而四条腿跑的能快得过天上飞的么?宗冥操纵“小三”瞬间飞到陆弼晟前面完成拦截,一记真铁拳将其砸了个七晕八素。不待它爬起来,会员版率土之金长剑已经插入了鹿头,“呲”的一声,听起来就像是切水果。

为了确保目标死亡,长剑刺入鹿头后还顺时针转了两圈整个大脑都被搅烂了,脑门上出现一个比碗口还大的血洞,这下应该死透了吧?

宗冥:为了以防万一,鞭尸两分钟先。“硕鼠”行动的失败早已带走了他的自大与轻率,现在他虽然偶尔还皮一下,都建立在万无一失的基础上。

面对百年级大妖,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尤其是年龄是自己的十倍不止的大妖。

“鞭尸”这活啊,它是有讲究的,最早流行于民间传说“伍子胥为报仇鞭尸吴王三百下”。虽然传得神乎其神的,然而史书上并没有相关记载,不过不可否认的是,鞭尸这种行为在古代就已经流行起来了。这亦可视作跨越时间维度的“补刀”,现代流行的“补刀”有可能就是从这衍生出的。

鞭尸该怎么鞭?真正的鞭尸既要有视觉冲击力,又要起到震慑宵小等作用,还要保证所鞭的确实是尸体才行。而宗冥采用的是“补刀型鞭尸”:不是出于报仇、解恨或者其它目的,只是为了保证对方确实翘辫子了,这也是最实用的一种。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是一只不比骆驼小的麋鹿妖?宗冥可不会傻乎乎的掏出斩鬼大刀上去一通乱砍,这样爽是爽,万一它还没死,一脚蹬自己心窝上不就完犊子了?宗冥见识过它的“战术后跳”,发力比自己大多了。

宗冥从兜里掏出那张使用次数过半的“太平诛魔箓”,对着陆弼晟一次性摇了个痛快:反正老爷子许诺了一大堆存货,随着实力的增长以后也用得少了。

这还不算,他又掏出了各种法术符箓,刀qiang剑戟、水火风雷等齐上阵成功把这只麋鹿妖给做成了一盘大菜。

吃妖,从来不只是说说而已。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小师弟明明超强却总想当老六灵渊剑修敕乐歌月亮之内拜入仙宗当杂役,签到万载终无敌魔域仙途凡根少年:踏破仙途登顶之我的半残系统科幻魔武逆世剑影:穿越玄幻之霸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