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让陆弼晟跑出去,这事就完全无法收场了。虽然那时候它难逃一死,但临死前至少能拉上几个街区的无辜市民一起垫背!而且为了保证市民的安全,当局很可能会对其采取妥协性措施,若是态度不够坚决的话,保不齐还得让它给跑了。
有关部门在面对劫匪抢劫银行、bangjia了十来个人质时可能还相对淡定,但若bangjia的对象是好几个街区的民众,肯定就淡定不起来了,因为事情的严重性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qiang械威胁和核威胁哪种程度更严重?对普通民众而言其实都差不多,哪种都能威胁到自己的生命。但从上层主事人的角度来考虑,他她肯定认为后者威胁比前者大得多。前者针对的是某些可怜的个体,后者可是将自己也纳入了威胁范围的!
无论是出于哪种考虑,都不能让陆弼晟逃进市区,否则引发的后果是全湘省sp都无法承担的!
这个时候就不得不再夸一句,“小三”的超音速发动机要给好评,妥妥的好评!
陆弼晟跑得确实快,然而四条腿跑的能快得过天上飞的么?宗冥操纵“小三”瞬间飞到陆弼晟前面完成拦截,一记真铁拳将其砸了个七晕八素。不待它爬起来,会员版率土之金长剑已经插入了鹿头,“呲”的一声,听起来就像是切水果。
为了确保目标死亡,长剑刺入鹿头后还顺时针转了两圈整个大脑都被搅烂了,脑门上出现一个比碗口还大的血洞,这下应该死透了吧?
宗冥:为了以防万一,鞭尸两分钟先。“硕鼠”行动的失败早已带走了他的自大与轻率,现在他虽然偶尔还皮一下,都建立在万无一失的基础上。
面对百年级大妖,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尤其是年龄是自己的十倍不止的大妖。
“鞭尸”这活啊,它是有讲究的,最早流行于民间传说“伍子胥为报仇鞭尸吴王三百下”。虽然传得神乎其神的,然而史书上并没有相关记载,不过不可否认的是,鞭尸这种行为在古代就已经流行起来了。这亦可视作跨越时间维度的“补刀”,现代流行的“补刀”有可能就是从这衍生出的。
鞭尸该怎么鞭?真正的鞭尸既要有视觉冲击力,又要起到震慑宵小等作用,还要保证所鞭的确实是尸体才行。而宗冥采用的是“补刀型鞭尸”:不是出于报仇、解恨或者其它目的,只是为了保证对方确实翘辫子了,这也是最实用的一种。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是一只不比骆驼小的麋鹿妖?宗冥可不会傻乎乎的掏出斩鬼大刀上去一通乱砍,这样爽是爽,万一它还没死,一脚蹬自己心窝上不就完犊子了?宗冥见识过它的“战术后跳”,发力比自己大多了。
宗冥从兜里掏出那张使用次数过半的“太平诛魔箓”,对着陆弼晟一次性摇了个痛快:反正老爷子许诺了一大堆存货,随着实力的增长以后也用得少了。
这还不算,他又掏出了各种法术符箓,刀qiang剑戟、水火风雷等齐上阵成功把这只麋鹿妖给做成了一盘大菜。
吃妖,从来不只是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