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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真·目光杀人之术

身为惊海级,宗冥现在的修为放在全湘省也算是妥妥的“高玩”了。

高玩自然要同菜鸟区分开来,不能丢了牌面。以堂堂惊海级的实力去欺负十年级异类生命,多少有点以大欺小不过考虑到修为稍微高一点的十年级其实际年龄就不比老爷子也就不存在什么以大欺小了。

古往今来,无论是武侠世界还是玄幻世界,实力不足、年龄却很足的反派角色从来都只有给主角送经验的份。

宗冥想到了自己第一次实践“太平诛魔箓”时秒杀的那只食腐魔:它的世俗身份就是烈士陵园守陵人。每到小学组织烈士陵园扫墓活动时,总有系着红领巾、戴着统一制式红色鸭舌帽的小学生们跟他打招呼,喊“老爷爷好。”

在异类生命这个生命圈,食腐魔、饿死鬼之流从本质上来说都离不开“炮灰”属性。有的炮灰在战斗中没有丧命,一步一步晋升、达到足够高乃至该族群前所未有的成就。然而更多的还是履行炮灰“本职”,化为了战场上的尘土

妖魔鬼怪甚至比人类还看重出身,绝大多数低出身者苦苦修炼到一定境界,然后被某高等种族的天才盯上,然后成为其成名路上的踏脚石。

嗯,后世在提起该天才那时应该已经成为一方巨头了时,也会颇费一些口水来描述它的成名之战,于是就必然要提到这类龙套这大概是它们唯一能“青史留名”的途经了。

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的命运啊。

像宗冥碰到的这只饿死鬼,算是一众低等异类生命中死得比较“辉煌”的了:因为它碰到了宗冥。

要是按照人类的史书记载法,它可以是“与强敌交战,宁死不屈,力竭而死”,也可以是“遇人族高手,欲求饶,遭当场斩杀。”反正历史就是个可以随意修饰的小姑娘,怎么打扮都是后人说了算。

显然,“力竭而死”要比“求饶遭拒被砍”好听的多。要是吊死鬼族出一本吊死鬼历代烈士录,这事估计就会被写上去以“力竭而死”的写法。

之所以记载,不是因为这只十年级吊死鬼有多强或者说有多特殊,而是它的对手宗冥很强。俗话说“时势造英雄”,其实反派也可以造英雄,而反衬出英雄角色的反派自然也能从此获利。

宗冥自认为是个很低调的人,在这个正值泡妞把妹的年龄也没在学校的才艺表演上展示过拿手的“单手开阿斯顿马丁”。

这种朴实的作风还是挺值得表扬的吧。

不过现在看来,他似乎把这种作风给带到与妖魔鬼怪的接触中了什么时候区区十年级饿死鬼都敢瞪咱了?还敢当着咱面害人!

还是因为一直以来修为进步太快的缘故,宗冥的战斗力虽高却缺少积淀,这也导致他走上了“刺客流”之路。而作为一名优秀的刺客,隐匿功夫是重中之重,修为什么的是绝对不能暴露给对手的,所以他无论是生活中还是执行任务时都装出一副普通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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