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停了。
洁白雪光遥遥呼应一望无际的空旷天际。
眼皮几乎被照耀的透亮,沈漫醒时,马克德森已经走了。
她摸出手机来看了一眼,薄雪发过消息,已经在酒店一楼大堂吃过饭,正在下面等她。
沈漫进了卫生间简单洗漱,照镜子时看到锁骨上一点刺眼的红痕,不禁皱了皱眉。
她把领子往上拉了拉勉强遮住,想着化妆品都在车上,只能上车后用遮瑕补一下。
出了门,沈漫在走廊上像做贼一样拉着领子,不期然,一抬头就撞见她此时最不想看见的人。
裘自城面无表情站在她面前,高大的影子落下来,正好笼住沈漫。
沈漫干笑一声,“早啊,裘总,大清早在这儿碰见您真巧。”
“不巧,我们只是在一个酒店开的房间罢了。”
裘自城目光落在沈漫揪住衣领的手上,挑眉道,“这是怎么了,被狗啃了?”
沈漫嘴角一沉,左右无人,她索性松手,大大方方把暧昧留下的痕迹暴露在男人面前。
“您这话说的差了,被狗咬可比这厉害多了。”沈漫挑衅道。
看看他这副样子,也是刚从床上下来,穿的正儿八经人模狗样的,谁还和谁不一样了?保不准昨晚陈宁宁被他搞得半死。
裘自城没听出来她的影射,意有所指的,手指点上沈漫锁骨那道红痕,“也是,不留下个牙印,怎么算被狗咬?”
沈漫皱眉,倏尔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裘总早上没有睡醒,还是回去补补眠,公司可全指望着您一人,您得保重身体。我还有事儿,就先走了。”
裘自城目送沈漫远去,袅袅身姿踏着高跟鞋消失在走廊拐角。
他喜欢沈漫吗?
他不知道,或许有过,不过那是从前。
六年前,他认识刚碰到沈漫的时候,他二十六岁,没有结婚。
沈漫十八岁,真真含苞少女,纯洁又干净。
那是个冬天。
说来狗血,那天裘自城去紫坞谈合作,北方城市,雪下的格外早。
生意谈完,便是享乐。从茶楼出来,裘自城婉拒了对方晚上喝一杯的邀请,破天荒地的想逛逛这座陌生的,对他而言可能不会再来第二次的城市。
他的心情很烦躁,又压抑着一种隐隐的紧张和激动,破碎的疼痛在骨血间激烈冲撞,好像有什么改变他人生历程的大事将要发生。
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后来想想,也许一切,都只能用命中注定来形容。他注定遭此一劫。
紫坞的雪下的极大,洋洋洒洒似鹅羽满城,裘自城坐在车上,听到司机说,前面的路没法走了。
他抬起头,透过昂贵车窗玻璃,雨刷碾压粉碎的涓涓雪水,看见了漫天大火。
沈漫家里失了火,数九寒冬,烈焰却像舔舐劣质木材似的,把建筑原本的形状毁灭的看不出原本样子。
她坐在灰色污浊的地上,静静地。披着长发,白毛衣,白棉裙,像是服丧。
耀目烈焰夹杂着浓黑火烟,警笛刺耳废墟破败,少女穿着染血的衣裙,明明身处其中,却又格格不入。
似乎是感觉到他的目光,沈漫缓缓地转头。
从此跌进他的眼底。
刹那心动。
裘自城不顾司机惊异的眼光下车,穿过重重人群,走到沈漫面前。
他低着头,她仰视他。
“跟我走吧。“
那一瞬间,他有如神明。
“初次见面,我是沈漫,以后请多多关照。”
裘自城一向自诩冷静自持。
无数次午夜梦回,枕边躺着不同的人,男男女女姿容艳丽或清淑。释放过后,男人只感到扑面而来的孤独。沉重压抑似绝望,吸水海绵重重压在呼吸器官上,喘不过气,挣脱不掉。
如果那夜,他只停留在那一个吻就好了。
他使沈漫拥有了这世上最冷漠的温柔,她百依百顺,她被迫承受,像没有感情的动物。
蓬勃的热望,火山之下的爱慕拳拳重击,冲垮了沈漫对他最初的幻想。
索性恶性循环吧,我们谁也别想逃开谁。
他的骄傲无法低头,只能迫切的想要把自己所能给予沈漫的,全部奉上以做补偿,但沈漫并不领情。
好吧,那就放她走吧,给她梦寐以求的自由。
只要离开裘自城,她就获得专属沈漫的自由。
六年了。
车上,沈漫近乎粗暴地从包里掏出遮瑕笔,重重点上脖颈那点红痕。
薄雪特看脸色,见自己BOSS脸色不好,招呼姜善道:“去公司。”
“去什么公司?”沈漫皱着眉,意识到自己火气有点大,遂缓和了语气,说,“去西城。”
“OKOK!姜善听到了吗,西城西城!”
沈漫推开门,敏锐察觉到房子里没有那个熟悉的人。
她把头发撩到背后。
也是,今天星期五,宋锦宵在学校有课。
把自己扔到沙发上,沈漫想了想,拨出一个电话。
“唐姐,我想问问,最近看的本子里,有没有什么缺男性角色的啊?”
唐月窃笑,“又是给你哪个相好?你自己挖的坑,不能总要我去填吧。”
沈漫半开玩笑半撒娇说,“我亲爱的唐大经纪人,不用什么大制作,配角也罢,综艺也行,只要本子出彩,劳您大驾,帮我瞅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