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地处盛京南方,路程约两三日可到。所以我们就换了千里骢的马车,车身上刻有有夙氏族徽。
我看马车里也是准备的一应俱全,连零嘴都备好了,便知夙歌有心了。
与我们通行驾车的是夙歌的小厮漠北。沉稳干练,话不多。看身形功夫定然不错。
我们并不急着赶路,看官道上哪里风景好就停下来休息闲逛一番。
我看漠北做的饭和带的干粮都太过素淡,便要他们两个去捉了兔子或者山鸡类的野物,指挥他们宰杀处理了,我再来烹制。
夙夙很喜欢我做的叫花鸡。觉得用鲜嫩的荷叶包了鸡肉,裹上泥土,再燃火来炜熟,觉得甚是新鲜。
待火自然熄灭,泥巴逐渐冷透,剥去泥巴,就闻到香味四溢,鸡肉的味道与荷叶的清香令人闻之难忘。
“若是配料丰富,口感会更好一些。”我也尝了些,还是略有遗憾。毕竟行路中,除了盐,其他佐料可是没有的。
“已经很不错了,若是行军时能吃到这些,当真是再美好不过的事了。”夙歌折了鸡腿给我。
“夙夙刚到战场时还水土不服是吗?”我接过,想起他第一封信中所写的,虽然寥寥数笔,但想必过程却是十分难熬。
“嗯,我自幼在盛京长大,虽说后来去舞家学了几年功夫,但到底生活环境都比较富裕无忧,气候也相对稳定。所以初至北方,冰天雪地,当真是吃了些苦头。”他看我蹙眉,遂即温暖一笑:“不过慢慢的就好了。”
“北境气候干冷,兵士又着铁甲,三餐饮食不能保证温热。所以定然极是苦熬身体的。”我分析着,慢慢想是否有什么办法能从某一方面缓解目前的苦境。
“没错,作战时为了行动迅速敏捷,就不便穿的太过厚实,因为再附上铁甲后行动速度就会减缓。所以多有兵士冻伤现象发生。”夙歌说着伸出手,我便看到即便是他手背上也留下了冻伤过的痕迹。
我握着他的手,轻轻抚摸着那些疤痕,只是单纯的冻伤,待气候温暖时就会自愈,也不会留下疤痕,最多留些印记。而他手上则是一条条的伤口痕迹。
“你也不注意着些,能留下这么深的伤口,哪里会是普通冻伤。”我心里疼惜,嘴上却是出言埋怨。
“无妨,不过是看着严重一些而已。”夙歌满不在乎。
“与我家将军身上的伤口做比较,这些简直就是不值得一提。”一旁的漠北突然的插嘴。
我心头一紧,这家伙在战场上拼起命来,真的是丝毫没有考虑到我会不会担心吧!
眼看我面色沉了下来,夙歌回身给了漠北一脚:“去一边喂千里骢去。不要在此多嘴。”
待漠北走远。
“你不要生气,都已经过去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夙歌单膝蹲在我面前,拉着我的手摇了摇。
“你一上战场就喜欢冲锋在前,杀敌毫不顾虑自身,我每封战报都看得仔细。你自己说说,你是不是打算把我的心架在火上烤才甘心。”我捏了捏他的脸颊。
“那是因为我不敢有丝毫退缩,不然若是妖族入侵,那么你该怎么办……”夙歌没说完,但我懂,他在信中提到过的。
“那你也该多加保重才是啊,若你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是比死了更难受。”我环住他的脖颈,脸埋在他颈间。
“在这天地间,我只有你了啊……”我努力的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