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耿笑道:“六殿下豪爽洒脱,心大的令阿耿害怕,要知道,您可是妖人的第一抹杀目标,于妖人而言,六王中实力最弱的是您,最危险的亦是您。”
琛缡王单手托腮,注视着白耿与他身前的无病,“有何可惧?有阿耿护本王,本王怕是想死都死不掉。话说,阿耿,这个孩子是你带来的吧?他和当初的你很像,毫无生机的眼神如出一辙。”
白耿点了点头,琛缡王果然懂他,白耿在无病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因而,他收养了无病。琛缡王困乏地说道:“既然带来了,这个孩子便是你管,本王可不管,本王只管你就够了。”
“回六殿下的话,阿耿明白。”白耿低头回道,心中充盈着无尽的感激,他轻轻闭上眼眸,一些过往的记忆浮现在脑海之中。
……
大山,溪泉,田园,小屋,父亲与母亲,构成了阿耿的童年,对了,还有犬汪。父亲很喜欢狗,犬汪是父亲收养的一只流浪狗,听说犬汪还是父亲与母亲之间的“媒人”呢,他们的相遇是犬汪有意撮合的。
阿耿不记得自己的全名是什么,他只记得父母都唤他“阿耿”,他最喜欢的地方是山中溪泉,水声如鸣珮环,好听极了,阳光泡在水里,仿佛金子就埋在水底,水面波光粼粼。
河岸几棵垂柳倾斜生长,每逢春天,就能看到团团柳絮在空气中弹跳,絮团若是浸湿水中,就会有鱼儿来顶它当帽子,又自在地游走,阿耿觉着好玩,也跳进水里,同鱼儿一起欢腾。
每每这时,母亲便会凶恶地出现,揪住阿耿的耳朵喊他回家吃饭。狗仗人势,犬汪这时便会跟在阿耿身后“汪汪”叫唤着,好像也在催阿耿回家吃饭。
父亲与母亲一直隐居山林生活,他们从来不会为吃喝烦忧,父亲很会做菜,他的拿手菜是贝壳烤鱼、桂花烧肉,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阿耿知道父亲做菜好吃的缘由,父亲虽没独门秘方,也没添加特别的佐料,但父亲会幻化出奇特的火焰,他做菜火候把握得十分精准。
父亲的样貌与常人稍稍有异,他的发色很浅,有些像麻布的颜色,瞳仁的颜色尽显高贵,是令人痴醉的酒红色,在日光中会熠熠流动的色彩。父亲的肤色惨白,身材颀长,耳朵又长又尖,还有两颗十分明显的小虎牙,总令父亲显得有些大孩子气。阿耿后来才明白,这些差别,意味着父亲是一个实力强大的妖人。
阿耿与犬汪一同长大,记忆最初之时,阿耿只有犬汪身体的一半大,再后来,犬汪就只有阿耿身体的一半大了。甜蜜美好的生活结束的那天,犬汪疯狂地叫唤着,父亲与母亲都吃不下香喷喷的饭菜,母亲的眼里充满疑惑,父亲的眼里充满忧愁。终于父亲坐不住了,他披上外衣,将母亲和阿耿搂进怀里,深情一吻,走出房间。
阿耿以为父亲要去教训一顿乱吠的犬汪,可父亲出了房门,又出了院门,只是柔声道:去去便回。
去去便回,实则一去不回。
父亲走后,犬汪便安静了下来,不再叫唤,它殷勤地摇着尾巴,陪母亲守在门前,从晌午守到天黑又天明,守了好久。不知何时,犬汪跑了出去,当阿耿找到它的时候,犬汪的尸体已经腐臭,它嘴里还叼着一块碎布,母亲一眼认出这块染了血的碎布,来自父亲走前穿的外衣。
父亲一去不回,母亲也病倒了,她总是在咳嗽,母子俩失去了依靠,顷刻间,生活从富裕跌至穷困潦倒。母亲听人说,父亲被王带到了王都,她便携着阿耿下了山,来到了王都。
阿耿第一次见阅人世繁华,他恍然悟到,原来世间还有这么多新奇古怪的玩意,原来人们并非如山间小动物般纯良,人们更擅长摆出……恶的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