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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酒过微醺诵太白,夫妻私下话家常

宋三和两个兄弟一起来到宋三家里的时候,午时已经过了,他们三人还在想着马大江横刀而立的身影,心中无不钦佩。

奈何那两位文豪后来下了封口令,勒令不许宣扬。又把宋三叫道一旁,好生叮嘱一番,语气中有几分责怪,但也有几分赞许。

至于最后宋三的话,孙琦开始也有疑惑,宋三只说自己考试时写了篇文章,可能得罪了蛮族,所以他们才来刺杀。孙琦的性格自然毫不在意,只是也为宋三的安全担心。

菲儿从屋里迎了出来,顿时一声惊呼。宋三心中明白,忙又解释了一遍自己“头发”的问题。

菲儿这才出了口气,心暗道“其实这样更帅呢相公。”

宋三又把孙琦他们介绍给菲儿,两人忙大礼参拜,一时间让菲儿不知所措,两颊绯红,又怕给宋三丢脸,强忍着忐忑,给两人盈盈回礼。

宋三几人进屋,刘二婶儿老两口已经到了,宋三又苦笑着解释一遍自己的头发,之后又互相介绍了一下。老两口一听今日三甲同席,都显得有些紧张,还好宋三礼数周全,与往日并无不同,两人也便安心下来。

虽是请客吃饭,但菜肴极为家常,菲儿炒了几个素菜,又用大葱炒了几个鹅蛋,还炖了只鸡放在桌子中间。

酒是宋三回来的路上打的。如今雪国人早就发明了蒸馏技术,但中原大多数人并不喜欢喝烈酒,倒是许多医家子弟开的医馆对烈酒很感兴趣,用来消毒器具。因为华佗进入了文脉,成为英魂,所以这个时代的医学内外分科并重,只是不能如同后世一般断肢再续那么夸张。

酒虽然不烈,但也有十几度的样子,菲儿喝了一碗就不能再饮,刘二婶儿两口子年纪大了,也不能多喝,只在宋三敬酒的时候喝上一口。

宋三自来都是能饮的,加上成为文生,数次文能灌体,喝起酒来竟似长鲸饮水一般,酒到碗干,从不含糊推辞。

高义和孙琦酒量竟然也不小,宋三与高义借着几分醉意,高谈阔论诗书文章,孙琦也一旁插科打诨,弄的众人大笑连连。

后来刘二婶儿两口子起身告辞,宋三又把钱给还了,老两口看着手里的一两白花花的银子,忙道“太多了。”他们之前借出来的,也不过一吊钱而已。

宋三却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时一吊钱乃是救命之钱,岂是这区区一两银子能比?”又和刘家二叔说了房屋翻修的事情,刘二叔自然满口答应下来。

送走刘二婶儿两口子,宋三三人再次落座,此时只有他们三人,倒是放的更开了。期间菲儿又去打了酒回来,还去厨房添了几个菜。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宋三喝酒有个习惯,每次喝到微醺,便喜欢吟诵李白诗词。李白也是他最喜欢的一个诗人,谁又能不喜欢李白呢?

在那个永远另诗人魂牵梦绕的大唐,诞生了最伟大的诗人群体,而李白无疑又是这个群体中最伟大的,绝对没有之一。

李白第一,杜甫第二,王维和白居易并列第三。这就是宋三心里对盛唐的排名。

“噌”高义猛地站起来,不可思议的盯着一边吟诗,一边喝干杯中酒的宋三,倒是吓了宋三一跳。

宋三抬起头,看到高义圆睁的双眼,急促的呼吸,才想起这里没有李白。

不单单是高义,就连孙琦也震惊万分,他虽然憨直,但毕竟也是从小读书,什么是最高等级的诗词,他还是听得出来的。

“这诗……比我的好一万倍。”孙琦虽然诗词差,可一直自信的很,此时能让他说出这句话,已经是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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