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心情极好的庞薇亲自下厨做了一晚香菇肉丝面,美滋滋的连汤都喝的精光,然后才出门,准备去公交站坐车上班。
现在是早上七点,庞薇快走到公交车台的时候,站台上已经站了六个打扮的光鲜亮丽,提着皮包准备上班的年轻女孩。
与他们相比,庞薇觉得穿着休闲服运动鞋背着帆布包的自己怎么看都有些怪怪的。
年轻女孩们都是认识的,边等车边聊着天。
庞薇打量女孩们时候,她们也用眼角的余光瞄着她!
“看那边那个女的,太没品了!竟然穿着睡衣出门!”
“就是!我妈都比她讲究!瞧那穷酸样,估计是从哪个乡下来的吧!”
“怎么可能?乡下来的哪有这么好的皮肤!你们看看,那皮肤都嫩的要滴水了!”
“你们就别羡慕了。都说女人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就她这样的,连个村姑都比她会打扮,你们啊就别贬低自己啦!”
庞薇在旁边听了好一会儿,开始她还不知道是说的自己,听她们越说越热闹,好奇的看了一眼,这才发现那几个女孩边说边往她这边看。
庞薇四下看了一眼,她站的位置里站牌稍远一些,身边并没有其他的女人,所以这几个女人是在说她?
身上的毒疮没好之时,类似这样的闲言碎语她不知道听了多少,开始心里还会难过,但现在听来不痛不痒,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只是没想到,毒疮好了之后,只是因为不会打扮,她还要被人说三道四,做女人真难!!
虽然心里不是滋味,但庞薇也知道那几个女人说的没错,她现在这幅模样,对于不化妆不出门的“白骨精”来说,可不就是蓬头垢面,不能见人嘛!
这点庞薇自愧不如,于是识趣的转过身,让“白骨精”们眼不见为净!
“嘀嘀——”迎面缓缓开过来一辆黑色路虎,车子在庞薇的身边停了下来,驾驶室探出一头红毛来,对着庞薇热情的招手
“嗨!美女!要不要搭顺风车?”
庞薇定睛一看,竟然是那个炜哥!
“谢谢!我们不顺路!就不麻烦你了。”庞薇摇摇头,委婉的拒绝了。
“不麻烦不麻烦!庞总你的公司在金辉大厦,我正好要去那边办点事,顺路的很!”
炜哥笑眯眯的不退反进,还下车来亲自帮庞薇把车门打开了。
庞总?
刚才还聊的热火朝天的白骨精们,顿时熄火了。
有没有搞错?那个红毛竟然叫这个穿着睡衣出门的女人庞总?她们不会是幻听了吧?
庞薇特意回头看了一眼,在见到她们满脸大写的尴尬时,也不过微微一笑,然后还是拒绝了炜哥“抱歉!我不去公司,你有事就先去忙吧!”
“啊?那你要去哪儿?我的事也不急,你一个女孩子坐车多不安全,还是让我送你吧?”好不容易等到庞薇出门,炜哥怎么肯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