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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狩猎准备

就连狩魔猎人也无法一眼看穿他们,因为他们的徽章碰到高等吸血鬼也是纹风不动。但是这些共同点,不能让我们忘记本质上的差异:高等吸血鬼和人类不同,是长生不死的。与高等吸血鬼战斗而能幸存的人,用一双手就能数出来。

该令狩魔猎人庆幸的是,高等吸血鬼十分少见,也不是所有的高等吸血鬼都对人类有危险。虽然他们喜欢喝血,但是并非生存所必须。

令大家欣慰的是被吸血鬼咬并不会将凡人变成吸血鬼,他们也不需要吸凡人的血就可以存活对他们来说,鲜血只是他们偶尔享受的美味,就像美酒之于凡人一样。

有些高等吸血鬼已经完全戒除喝人类的血的‘爱好’,不会伤害任何人,但其他的却屈服于内心欲望。如果狩魔猎人但敢与高等吸血鬼战斗,必须记得他的对手有着惊人的力气,可以操纵人类与其他助物,还能隐形、变身为巨大蝙蝠。

更别提几乎无法杀死。

与一般常识不同,他们并不能被木椿刺死,砍头也不能杀死他们,火也烧不死他们。他们并不畏惧流水、大蒜或是任何符号。

换句话说,即使是有经验的狩魔猎人,在接受杀死高等吸血鬼的工作前。

也应该考虑再三,即使奖赏是半个王国、招为驸马也一样。

对于现在的艾利克斯而言,如果让他去和一只高等吸血鬼作战,他宁愿从火山口跳下去,这样他会死的痛快些。

不过诺维格瑞的这只‘高等吸血鬼’有些特殊。

他自称是高等吸血鬼,但他却是只古老的血魔,这也是艾利克斯没有连夜跑路的原因。

血魔

没什么好怕的啦,血魔不过是长得太大的蝙蝠。

---------无名城市守卫的遗言。

血魔与其他的吸血怪兽一样,都不是长生不死的人类,相关的迷信传说都是无稽之谈。血魔是天球交会后的怪物,对于大蒜、圣水或宗教符号都也没有什么特别反应。

他们也与歌谣与传说中的形象不同,并不是带着迷人东方口音的英俊、白净贵族。

但的确长得像长得太大的蝙蝠。另外,他们并非像亲吻一样,从少女得脖子咬出一个小小的伤口吸血,而是用锋利得长爪将少女撕成碎片,再舔食溅在地上的血。

血魔十分凶残,速度惊人。他们可以快速展开一次又一次攻击。

那是可以击碎最好的玛哈坎甲胄的重击。血魔要用银剑对抗,并且要记住他们是可以回复自己的生命力了。

所以绝对不能想耗尽他们体力,更别想等他们流血致死,而是要尽速将他们杀死,最好还要把尸体烧成灰,让它四处吹散。

“这次要靠你了,伙计。”艾利克斯抚摸着上了黑色宝石的维格朗的剑鞘。

艾利克斯走到了药草店,他要采购大量的魔药材料。

“哦,尊敬的审判长,您怎么来了?”药草店的半身人店主很热情。

艾利克斯知道半身人店主是屠夫的牌友,知道他是谁也不足为奇。

“我需要很多药草,快让我看看你的货!”艾利克斯没工夫和他闲扯。

“如您所愿,审判长。”半身人店主恭敬地说道。

艾利克斯买好草药,来到翠鸟旅馆,开始吃晚餐。那只血魔很清楚人类的规则,他不会在众人面前直接攻击艾利克斯的。

所以艾利克斯吃的很安心,觉得鲜鱼汤都比平时更美味了。

吃完晚餐,艾利克斯回到家里,锁好门,埋好地雷,走进地下室,开始吸收突变诱发物。

疯狂加点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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