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隔壁房间的审讯正在进行。或许是听了庄律师的交代,房伟在审讯一开始态度就很强硬,而且将一切过错全推给了李燕。
“我是同她住进了旅馆。是她邀请我去的,她也承认是情投意合。可谁想一住进旅馆,她张口就向我要一万元!”房伟向负责审讯的向海洋刑警生气地说。
“是你掐住她的脖子吧?”向海洋问。
“没有啊。为了钱的事,我们起先口角,后来撕打起来,也许在撕打中我的手碰了她的脖子。说我掐住她的脖子,要掐死她,这确实是她信口开河、胡说八道。”
“李燕没有说她向你要钱呀!”向海洋说。
房伟耸耸肩:“胡说。她干的简直是妓女的勾当,当然不会承认。我虽然犯了动粗的错误,她诬陷我也不对呀!”
“那你为什么匆匆逃跑呢?”
“她拼命地叫喊,凭谁也得跑,况且我听到了男人的脚步声。我也是艺术家,害怕自己的名誉受损害。”
“艺术家?”
“是呀,发型设计是了不起的艺术嘛!”
“这是你的东西吗?”向海洋把从房伟房间搜查来的杜月月的照片放在桌子上。
“从我房间偷出来的?”房伟不满地问。
“不是偷,是以物证收存的。”
“什么物证?跟我上旅馆的可不是这个女人。”
“我知道。这是杜月月,前几天被奸杀的女人。”
“从报纸上己经知道了。”
“你怎么会有她的照片?”
“有照片也构成犯罪吗?”
“你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拍的这张照片?”
“是杜月月送我的照片,她常找我理发,就送了我这张照片。”
“你很喜欢她吗?”
“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郑重地收藏她的照片,这不说明你很喜欢她吗?”
“谈不上很喜欢,她就是我的一名熟悉的顾客而已。”
“你对普通的性行为不能满足吧?掐住女人的脖子,见她痛苦,你才会兴奋吧?”
房伟一听恼羞成怒,象发疯的野兽一样吼道:“你说的像什么话!我是正常人,不是变态人!”
“可是,你十八九岁时曾掐过女人脖子,被派出所拘留过呀!”
“那是女孩不接受我的求爱,我发怒才掐住她,从那以后再没犯过。”
“你一怒就会掐女人脖子吗?这次你也是一怒就掐女人脖子吧!”
“不,是撕打时,手碰到了她的脖子。”
“是律师要你这样说的吗?”
“我说的是事实的真相,你们仔细调查自然就了解了。”
“我们当然要调查的。”
审讯就这样结束了。
14
向海洋从审讯室出来,正好与田春达走了个碰头。
“房伟交代得如何?”田春达问。
向海洋耸耸肩,说:“他死咬住女的突然要钱,他勃然大怒才动手,并说他们只是因吵架急了才动手打架。”
“这是庄方同律师让他这么说的。”
“我也这么想。可是,目前还难证明他是连环奸杀案的凶手,没有确凿证据呀。”
“你说得不错。”田春达点头说,“可是,房伟还是有嫌疑之处,不能被解除怀疑。”
“我们可以以殴打妇女的原因将他收审,以找到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