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佑开着车去了国家队,今天签林亦菲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必须尽快处理。而黄博暂时留在了公司,他在开业典礼之前就已经签在天悦了,50W的签字费,没有违约金,公司抽10%的抽成,至于经纪人和助理那就是黄博的女朋友小鸥。
赵佑想给黄博配一个专业团队,被他拒绝了,就他的签约条件在国内已经算顶级明星的待遇了。现在黄博没有什么名气也没有作品,不适合招摇,根本用不到什么助理、化妆师、保姆车什么的。
黄博下决心等自己配的上天悦的待遇以后再考虑别的,现阶段就打算让蔡依侬帮忙安排一些小角色磨炼自己的演技。其实蔡依侬是不看好黄博的发展的,但是人赵佑带来的,她也无可奈何,只能感叹赵佑钱多任性!
赵佑虽然同意了余立伟的邀请加入国家队,但现在还没正式签字,刚才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代言问题。因为自己注定成为体育明星的,肯定会有代言的,但代言如何选择,体育总局抽成多少这是个问题。
国家体育总局现行的运动员收入分配政策是运动员占税后总收入的50%,教练团队分15%,输送运动员的地方体育局分20%,相关协会分15%。
按照这个比例,赵佑的商业代言,只能得到税后的50%,还有15%要分给教练团队,帝都体育局分走20%,田径协会分走最后的15%。
华夏的体育是举国体制,各个体育系统都是靠国家财政拨款进行扶持。运动员、教练团队、训练设施,就全靠国家财政支持。一个运动员从小开始培养,工资、生活费、训练费、伤病治疗费等等加起来不知道有多少,都是由政府拨款的。
运动员没有拿到国际大赛冠军,甚至奥运冠军之前,哪有人关注?哪有商业代言?即使是百米短跑这样的明星项目,国内也只有胡凯、陈建等少数几个人有商业收入。
成千上万的运动员中,只有极少数人能获得成功,成为体育明星,在他成功前的这些年都是国家出钱出力进行培养。因此,对于这些体育明星,国家自然需要他们上交部分收入。一部分回馈给运动员的输送单位,另一部分给该运动员背后的教练团队,最后一部分作为体育基金,补贴国家队其他没有商业收入的运动员的工资、生活、训练、伤病开销等等。
所以对于这些收入分配,赵佑觉得是理所应当的,国家培养出来的人,回报国家理所应当。虽然赵佑不是体育系统出来的,但他一是不缺钱,二是希望能为国家体育发展多做点贡献,所以不会在收入分配上纠结太多。
赵佑的问题就在于,他未来不只是会成为体育明星,还会成为娱乐明星,那就不一样了,不能把所有的商业代言收入都上交国家,那样不合理。而且,对于体育用品的代言,赵佑也需要有自主权,不能把所有的事交给田管中心来做,毕竟有些领导目光狭隘,只图利益,而赵佑为了自身形象自然要对所代言的产品千挑万选。
对于赵佑来说,代言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提升自身的影响力。
来到国家队后,赵佑先找余立伟讲明了自己的来意,余立伟对赵佑的合同问题也不太清楚,因为合同是田管中心在弄,所以他带着赵佑直接去了田管中心。
等赵佑看到田管中心给自己准备的合同后,发现自己多虑了,合同很宽松,而且抽成比自己想的要低很多。帝都体育局抽5%,教练团队3%,田协12%,剩下80%都是赵佑自己的,而且注明了这个分配的只是赵佑的体育用品代言,赵佑拥有代言的自主选择权,意思就是选择签什么代言是赵佑自己说了算。
赵佑不知道的是,当时余立伟就赵佑加入国家队的问题向领导申请,最终还是体育总局的一个副局长拍板决定给赵佑很大的自主权,而且当时就指示田管中心,赵佑的代言收入分配不能按照普通标准,要宽松。
田管中心领导也是对赵佑进行了一番了解,知道他不是普通人,所以对合同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最终就是赵佑看到的样子。
赵佑对这个合同自然是满意的,所以直接就签了,然后就告别余立伟,回电影学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