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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向着临清近军

二百余被挑选出的健壮勇猛者中除了一小部分,绝大多数都加入了敢死队。

没办法,陈锐开出的赏格和抚恤太高了。

只要这次上了战场便能拿起五十两银子,五十两,足够他们一家多年衣食无忧了。即便是运气不好,死了,那还有二百两银子的抚恤,足够自己的家人日后衣食无忧了。

再有,将军花二百两银子买自己这条贱命,值当太值当了。自己的贱命能值五十两,二百两那么多吗?

要知道他们可都是一钱汉似的人物。而鞑子历史就是靠着他们这些不值钱的一钱汉们当炮灰才打下中国的。

乱世中,人命比狗贱,活不下去的流民们你给他块饼子他都愿意拿命去换,何况陈锐拿出来换的是二百两白花花的银子呢?

陈锐麾下的兵,本质上就是一股流民武装,人命在这支队伍里若非是陈锐本人比较在意的话,恐怕也会似同时期其他军队一样贱如草芥。

虽然陈锐还是很看重他们的生命的,但他们自己对自己的生命还是比较漠视的,长时间面对诸多种种死亡,他们已经对以往很在意的死人已习以为常,哪怕死的是自己也是如此。

换句话,他们麻木了,不拿命当命了。

敢死队挑选的人,按陈锐的吩咐,军官挑的都是那些平日里好勇斗狠,杀过人,且家小都有的人。

这类人不怕死,也不怕杀人。

最重要的是,这类人有家人,正因为有了家人会为了他们家人日后的生活去考虑,去奋斗。

而这高高的赏银,抚恤,无疑会大大的吸引他们。

自己的命贱,不值钱,而有人愿意拿银子换自个的贱命,他们岂会不愿意。

况且,那么多的人都去了,兴许这敢死队没自个想的那么凶险。

而且,有家人在陈锐的手里,陈锐丝毫不担心这些人的忠诚,不必去为了他们临阵投降倒戈而担心。

很快,敢死队的人数便凑齐了,剩下的林林总总还余有四五十人没有加入。对于这些人,屠夫等军官们都很气愤,他们觉得这些人拿了将军的饷,却在需要卖命的缩了头,按他们的想法,这些人应该统统杀了。或者用他们的家人作人质去挟迫他们登城作战。

厉声呵斥过几人后,陈锐让余下的几十人散去。

他们有自己的打算,有自己的畏惧,把他们杀了强行挟迫他们,这种事他陈锐作不来。他狠不下那颗心。

毕竟这些人都是小老百姓,有所顾虑也是正常的。

……

雄纠纠,气昂昂。

铁甲上身,瞬时,一百余人的敢死队的气势变得强大了起来。俨然一幅百战精锐的模样。

着甲相对无甲,不止战力,连士气也提上去了许多。

摸着身上厚实的棉甲,穿在身上沉甸甸的甲胄不由得让他们安下了心。

这么厚实的甲,便是被砍上几刀,也不一定能被砍伤,兴许这次没有自己想像的那般凶险。

甲是棉甲,作工明显有些粗糙,没办法,为了赶时间,匠人在保障防护能力的同时降低了精细程度。甲的颜色也被漆成了大红色,穿上甲的洪军乍一看像极了人立起的龙虾。

洪军采用红衣红甲,对此陈锐有着自己的考虑,现代战争要考虑伪装色,也就是越不显眼,越不易被敌人发现越好,可古代战争却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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