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嘉公国境内。
林子豪驾驭着马匹,缓步行走在道路上,身旁不时有骑士飞驰而过,但他则不慌不忙,饶有兴致地欣赏着两旁风景。
信中也没有写这次游历需要多久的时间,所以,他准备先好好放松一下。
...最好来段小小的,不带危险却有趣的冒险,毕竟穿越以来,自己就没有过轻松的时候。
终于,在太阳升至最高点的时候,林子豪看到远方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座城市。
“塔斯。”
林子豪轻轻念了一遍这座城市的名字。
这座城市离曼蒂斯城不算太远,本身并无什么出彩之处,锋芒全被国都曼蒂斯所掩盖,仅仅只是一个中转性的中型城市而已。
“...但这正好符合我的要求。”
林子豪朝着塔斯城的方向轻轻拍了一下马屁股,坐下白马很懂他的心思,开始逐渐加起速来。
“...希望在这里能碰到一些有趣的事情。”
“...嗯...没有的话,也可以自己创造一点。”
......
北境,诺森帝国,达利维城。
作为威廉姆斯家族的发迹之地,达利维城起先还只是一个小镇。
可随着数百年的时光沉淀,如今,它已经是整个北境最大的城市,是北境的政治经济中心,享有着“北境明珠”之称。
城中心,庄严而恢弘的公爵府上,此时悄然迎来了一行人。
来者乘坐着带有威廉姆斯家族族徽的马车,微风拂过,两边窗户上绣刻的雄鹰振翅欲飞。
马车缓缓驶到公爵府门口,却未停下,在卫兵检查过后,依然继续向前行驶,一路行到公爵府广场最深处,马车才不再移动。
从中跳下一个满头白发的魁梧老人,他身着北境防卫军军官服,未佩勋章,看不出职位。
他一只眼睛戴着眼罩,剩下的一只眼睛直直盯着前方。
他似乎未带随从,也没等候马夫。
随后,老人独自一人跨出广场,大步朝着公爵府中心的阁楼走去。
一路上,遇到的护卫都恭敬地朝他行礼,他却只是微微点头,显得极为冷峻。
来到阁楼前,打扮极为绅士的马库斯早就在大门旁等待,见到老人,马库斯微微弯腰,露出了发自内心的微笑。
“加什科尔,我们有多久没进面了?”
名叫加什科尔的老人终于不再严肃,他发出了一阵爽朗的笑声:
“十年了,马库斯,你的记性还是那么不好,公爵大人怎么还没把你开除?”
马库斯望着加什克尔无奈地摇了摇头:“你这张嘴巴还是那么毒,不和你说了,公爵大人还在等着你。”
随后,他退到一旁,轻轻拉开门。
加什科尔在进门前和马库斯轻轻拥抱了一下:“等下记着一起喝酒!”,然后才走入了阁楼。
一进入阁楼,走上顶层,他便望见了那个熟悉的背影似乎在凭栏远眺。
加什科尔不再掩饰,他半跪在地上,右手抚胸,低头激动地说道:
“家主!”
只有威廉姆斯家族的族人才有资格称霍伯特为“家主”,可加什科尔并不是威廉姆斯一族的族人,他全名叫做加什科尔-贝克,一个很明显的北方平民名字。
在三十年前,他还只是个北境防卫军的底层军官,那时他就已经四十多岁了。
就当他以为这一生都要碌碌无为的时候,在一次兽人的入侵中,他所率的小队被围困在了茫茫的北境平原上。
所有人都认为这一只小队活不下来,加什科尔却用行动告诉所有人,他不这么认为。
他成功地通过自己敏锐的观察与早已烂熟于心的北境地图,抓住了兽人包围圈的漏洞,逃了出来,并与大部队汇合,还实现了对兽人的一次小反击。
就是这一次,让刚刚上位的霍伯特注意到了他,随后,霍伯特又或明或暗地给了加什科尔几个机会,后者都成功地把握住了。
这也让加什科尔在十年前成为了北境防卫军的首领,当然,最高领袖还是霍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