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舞台上的林未晚看起来和平时是不一样的。
哪怕站的位置不算最突出,在舞蹈队里也不是最漂亮的,但是却让人的视线情不自禁的跟随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今天的头发发梢刻意卷过,这让她和我昨天看见的那个“林未晚”更加相象。
她不可以出事。
如果我已经预知到了她会被砸到,却只能无力的看着事情发生,我会疯掉的。
哪怕最后的结局只是徒劳,我也必须做些什么。
我能想到的办法有限,说到底不过是个“躲”字。
祝我哪天“看见”自己在路上被人抢劫之后能够从此下定决心不再出门。
即使开了门窗,教室里依然有些闷热。
窗外的喧哗声一阵阵传入室内,欢呼和扼腕的声音交替着响起,正在进行的这场球赛或许水准颇高。
林未晚在一本巴掌大的本子上写着些什么,她的头靠在弯曲着的左手臂上,歪着头,一缕碎发垂在纸面上,摇摇晃晃的。
“在写什么?小说?”
“日记。”她坐直身体,朝着我笑了一笑,把那一缕不安分的头发归到耳后,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似得,又补了一句。“没准备给别人看的那种,之前有个朋友偷看我的日记,后来我们绝交了。”
她或许是觉得我会误会,多解释了一下:“她提的绝交。”
大约一个人自言自语时的想法,不是其他人能够承受的起的。
人类的同理心很有限,因而很少有人能对别人的心情感同身受,每个人都是孤独者,大家说着哪怕同样的语言,也没有机会互相理解,是不是人们都隐隐约约的知道,在撕下了惯用的与人交往的面具之后,一个人的内心可能完全的面目全非?
林未晚把日记本转了个角度,推到了我的面前,最新的一页上面是她纤细而挺拔的字迹:
“为什么讨厌一个人不可以直接言明呢?
我不想和张斯以一起去厕所,不想在走路的时候被她从身后抱住挠痒痒,不想被她用娃娃音做作的叫我“爱妃”,不想和她谈论那些八卦……明明我和她的爱好完全不同,为什么她会缠着我?军训,国防,学农,做课题……她会不经我同意,理所当然的把我的名字写进她的小组,会一下课就坐到我的旁边,会把和我聊天时的话告诉别人……我想告诉她我讨厌她,我想在她凑过来的时候把她推开,我想在她叫我“爱妃”的时候抄起椅子砸过去”。
日记在此处结束。
林未晚的垂首注视着桌沿,我看不清她的神情。
张斯以,那个有着小麦色皮肤的女生的名字,那天晚上,林未晚提到过她,以比日记中更尖刻的言辞。我终于把名字和人对应上了。
如果她和我一样,无须再去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那我会建议她,把这件事说给张斯以听。“恨”是一种比“爱”更容易让人精疲力尽的情感,这或许也算是一种解脱。
可是她不可以。
她还需要和张斯以在同一个教室里学习一年,在将来,她还会遇上更多她讨厌的人并与之相处。
毕竟她还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