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结束,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不少人都在心里感叹,这才是酒吧,才是最适合酒吧的演唱啊!只是如今酒吧很多,这么好的歌手却太少了!
能达到这样的效果,除了因为金竟成唱得很好很有特色,还有其他多种原因。
比方说他非但唱了抒情高音且唱了Rap。
比方说,现场的舞台效果很好。
比方说,恰好是在爵士乐酒吧唱《某个爵士乐酒吧》,环境和歌曲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更容易带人进入歌曲的意境。
比方说,虽然金竟成没跳舞,一直坐在高脚凳上对着架子上的话筒演唱,然而却显得无拘无束,淡定而自然,忘乎所以地完全沉浸在了歌曲的演唱中,
另外,很多现场的女人,突然发现金竟成长得很不错,比较俊朗,尤其是在舞台环境和歌曲意境的衬托下,显露出了一种很酷的魅力。
就唱了这么一首老歌,就将之前东方神起、Fly-To-The-Sky的表演完全比下去了!
此时,东方神起和Fly-To-The-Sky都没离开,金竟成的演唱,他们都站在后台看到了也听到了,无不流露出了或惊奇或羡慕或嫉妒的表情。
站在后台一侧观看的还有三个人,便是酒吧男驻唱、女驻唱和孙丹菲,三人脸上都出现了惊奇之色,孙丹菲还很羡慕,心里嘀咕:“什么时候我才能表演出这样的舞台效果呢?”
一直站在舞台旁边守候的金东佑,兴奋不已,卖力地带头鼓着掌,甚至还叫喊了两声。
舞台下的张英烨在心里感叹:“虽然我很少听歌,更少去看歌手现场表演,但不得不说,这位金老弟的演唱让我觉得很动人。”
就连本来因为金东佑而对金竟成不满的韩世茵,也忍不住对张诗琳感叹着:“哇塞,没想到那个混世魔王竟还结识了唱歌这么好的人,真是很奇怪呢。”
张诗琳会心一笑,她正在情不自禁鼓掌,只是她的鼓掌跟其他人有些不同,主要不是在于金竟成唱得有多好,现场效果有多好,而是因为金竟成对这首歌的演唱,突然一下子击中在了她的心里,让她产生了与众不同的感觉。
因为就在去年,她在纽约留学时偷偷谈了一个美国男朋友,那时她经常跟男友一起去爵士乐酒吧,很自由很愉快,然而很快这件事就被他的父亲张承丁发现,在张承丁的命令下,她跟美国男友分手了。
作为张氏家族的女子,她的爱情婚姻由不得自己做主,她的性格又有些懦弱服从,缺乏主见和勇气,很难去违背家族的要求。
转眼一年过去,她回到了禁锢她的韩国,这段时间她一个人独处的时候,经常会想起那个美国男友,想起跟他的那些记忆,像是一道道没有治愈的痛苦的伤痕,她知道过去的已经不会再回来,眼前的现实更难改变,她觉得好累。
然而现在,当她看完和听完金竟成的演唱,仿佛突然不再为此悲伤了,突然意识到那个美国男友在她心里应该没有了,时间会把一切解决的,反正认识他之前,她不是一直都是一个人在一片固定的天空下活着吗?
她也终于认清了现实,自己天生就是张诗琳,是张氏家族的女子,难以变成别人,她所能做的,就是祝福和祈求那个美国男友一直要幸福,另外就是在金东佑和崔泽宪二人中给自己选一个丈夫,不奢求太多,至少他能让自己感到幸福。
可什么是幸福呢?张诗琳不知道。
这时,金竟成已经在掌声中走下了舞台。
韩世茵忍不住说话打断了张诗琳的思绪:“诗琳,一首歌不过瘾啊,要不你去跟那个混世魔王说说,让他命令这个歌手再唱一首?”
命令?张诗琳不由皱了皱眉头。
与此同时,崔泽宪正不爽地走向一个角落,焦急地拨打了一个电话,对方是个经纪人,且是眼下韩国最火爆的歌手李孝利的经纪人。
电话接通,崔泽宪立刻破口大骂:“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孝利怎么还没过来?我看你和她都不想在娱乐圈混了!”
对方赶忙说:“崔先生,真是对不起,路上堵车才来晚了点,现在我已经带着李孝利在门口了,马上就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