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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团战,帅不过三秒的萝莉闪

“哟,英雄王,好久不见了。上次……”

林森一脸微笑的向萝莉闪打招呼,结果,本来一脸淡然的萝莉闪在听到“上次”两个字的时候直接炸毛了。

“可恶,别太嚣张了啊!区区一只只配匍匐在地上的杂修,竟也敢爬上王者飞翔的天空!”

然后就是王之财宝的齐射。

“结果,兰斯洛特的位子让我给顶了吗?大宇宙的意志真是太可怕了。”

躲,吐槽,闪,感叹。

“啊啊啊,算了,既然这样,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喂雁夜,远坂时辰就交给你了,我去对付英雄王。”

林森没有给间桐雁夜反应的时间,直接抓住他的衣领,丢向远坂时辰,让他们自己相爱相杀去了。

紧接着林森直接跳上了维摩那,然后用手一摸……

不得不说,这次事件真是巧的不能再巧,在剧情已经偏到火星了的情况下,很多事情还是发生了。

间桐雁夜依旧与远坂时辰打了起来,英雄王也依旧玩起了空战,最巧的是林森还拥有着和兰斯洛特一样的能力——骑士不死于徒手。

然后,骑士不死于徒手摸上了维摩那,结果不用说。

只见深红的纹路几乎在眨眼间就爬上了维摩那,但这并没有破坏维摩那原有的美感。

高贵华丽的黄金与妖异深邃的红纹组合在一起,使得维摩那与之前相比,增添了几分气质,显得更加的霸气。这是有证明的,比如……

“好帅!呃,不对!居然敢用你的脏手触碰我的宝具!去死吧!”

土豪萝莉闪再次炫富,各种各样的宝具就像不要钱似的乱扔。

林森正准备像上次一样使用反斗披风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如果像原著里的兰斯洛特一样,用骑士不死于徒手去接会怎么样?这样不就可以白赚一大堆宝具了?

于是,林森悲剧的发现,自己根本就拿不到多少东西。不是因为他技术不好,而是萝莉闪的准头……怎么说呢……

大家只要想想,原著里大帝和金闪闪在桥上互怼的时候,金闪闪扔了那么多宝具,可真正打中大帝的只有两把。

大帝在金闪闪看似惊险万分,实则毫无作用的宝具雨中冲到了金闪闪面前,差点就一刀把金闪闪砍死了。如果金闪闪没有天之锁的话。

对此林森表示非常郁闷,特别想大吼一句: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

既然萝莉闪不给力,那么只能自己给点力了,于是,回首,掏。

狂时机:EX

能够任意的操纵时间,调节其快慢的怀表

林森直接把自己的时间调快了20倍,然后,呵呵,A++级的敏捷再快个20倍。

萝莉闪丝毫没有发现,自己每扔出一件宝具,那一件宝具与自己的联系就会断开,然后再也拿不回了。

而另一边,林森“慢悠悠”的用骑士不死于徒手接住在他看来“慢悠悠”的飞过来的宝具,然后扔进四次元口袋。一边接,一边扔,一边还时不时的向下看。

“哦,雁夜快赢了?那我也该下去了。”

说完,林森直接把维摩那收进了四次元口袋,然后飞往间桐雁夜所在之处。

让我们为正在自由落体的萝莉闪默哀三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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