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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白狐少女

经过不到两个月的发展,桃明茶楼的生意蒸蒸日上,其主要功劳还是归功于包拯的《西游记》话本。

现如今,整个合肥县上至庐州府府尹,下至街头小贩,茶余饭后无一不在谈论此书。

当初,包拯为避嫌,取了个“灼华”的笔名用来写话本,而因为《西游记》描写的是神仙鬼怪,坊间便有传闻,说这位灼华老祖乃是九天下凡的真仙,不然他怎么会知道那么多神仙之事,包拯听后,不禁哭笑不得。

三人成虎,谣言传久了便容易让人信以为真,在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合肥人家过年,在供奉神祖牌位时,都比外地多供两块,一块齐天大圣孙悟空,一块九天真仙灼华老祖,可见此书的影响力。

在合肥,只有三家桃明茶楼每日所讲的《西游记》,是全新内容,一日一章,从不重复,美名其曰“连载”。至于别家,只能派人去桃明茶楼偷听,有时偷听到一章两章,便拿回自家茶楼翻来覆去讲上半个月。

以上情况,直接导致当时大半个合肥县人,喝茶只认桃明茶楼,只乐得高长卿嘴都歪了。

创业初期总是最幸苦的,尽管包拯全程扮演着幕后角色,但他出的力远远要比高长卿多上许多,十月初以来,他和高长卿基本上每天住在桃明茶楼办公。

十月十五日,尽管茶楼还有一堆破事没有料理明白,但包拯还是跟高长卿告了一天假。

今天,包拯要向衣悲酒学习饮酒功的最后一重——化骨境。

回到小包村,包拯先和桃夭夭腻歪一会儿,然后便只身前往锦屏山鹅头峰,还是那个小树林,可叶却落尽大半。

尽管包拯有早到的习惯,但不知为何,这一日衣悲酒来的特别迟。

不知过多久,包拯忽听远处,一丛低矮的灌木里有所响动,不禁好笑道:怎么老头子转性了,不从天上飞过来,改从地底钻出来。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包拯缓缓朝灌木丛走去,彼时灌木丛的叶子已经掉的七七八八,只需多走几步,也不用靠太近,便能看清楚灌木丛里面。

“什么玩意儿!”包拯刚一到灌木跟前,还没来得及仔细打量,便见一道毛绒绒的白影嗖一下从灌木丛中弹射出来,正撞在包拯胸口。

此物快似闪电,故而力道极大,包拯猝不及防之下,竟被生生撞倒,后仰下去。

待包拯坐起身,见自己一身枯败落叶,便低头整理起衣衫,再一抬头,但见一只成年的斑斓猛虎,正于灌木后面,玩味地打量自己,那眼神好似在琢磨包拯味道如何。

卧槽,村里人不是说鹅头峰没老虎吗?虚假信息害死人,包拯暗骂,要是再过两年,他将饮酒功修炼至吞肉境,或许有机会正面怼老虎,可现在,臣妾……啊呸,包拯做不到呀。

不行,一定要想想办法,我不可以死,我家的萝莉还没养成呢。

记得有本书上说过,路遇野兽,一定不能怂,要用你最凶狠的眼神与它对视,并大声骂它,这样你就会……死的很有尊严。

玩笑归玩笑,但用凶狠的眼神盯着猛兽,的确会起到拖延时间的效果,包拯和只能坐以待毙的人不同,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便可以……

“砰”

刺耳的枪声响彻整个森林,因为距离足够近,包拯只用一枪便打中老虎,左眼打进去,贯穿脑子,当场毙命。

“呼……吓死老子咯。”

长出一口气,拍拍自己的胸脯,见老虎已经死透,包拯才将自己的左轮手枪收起。

片刻后,包拯缓缓起身,走到老虎旁,踢了两脚,盯着它的尸体,自言自语道:“虎皮还挺完整的,刚好要入冬了,可以扛回去让李婶给夭夭做套虎皮袄,至于这老虎肉,嘿嘿……还有这虎鞭,嘿嘿……”

三分钟前,老虎在琢磨包拯好不好吃;三分钟后,包拯在琢磨老虎怎么吃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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