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欲行苟且之事
捕头办公室里面是春光旖旎,胡传贵有了第一次当新郎的感觉。
只不过床上的美娇娘是在迷药的侵蚀下才乖乖的躺在那的,这使胡传贵有点美中不足。
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自己抓获一个杀人犯受到了表彰,拿到了巨额奖金,正好赶上了自己的婚礼。
狂欢之后,自己带着八分醉意来到了新房,恣意看中的娇美新娘欲拒还迎的给自己宽衣解带,自己不用洗澡,新娘也不在乎他身上的狐臭,把他拽进了大红锦被之中
然后
晃了晃脑袋,看着床上躺着的娇滴滴的大美人,知足了,今晚之后自己不但有三个亿,而且还可以抱得美人归,这是何等的幸事!
可是欲火焚身的胡传贵等不到“洞房花烛”了,只好先上车在补票了。
退去最后一件遮挡物,胡传贵一声闷吼,带出了无比狂躁的兽1欲,还有着极度的兴奋,因为那两粒什么什么哥的已经发挥了效用。
小胡传奎已经暴涨,似乎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这点上,男性的光芒似乎穿透了锦被和佳人的衣衫,直到横陈的玉体之内。
胡传贵的脑袋里有个狂妄的声音:“为了一个表子杀了自己的妻子,为了一个桂花不惜活埋了表子,那并不如意,现在才是我最想要的人,我等的花都快谢了,你终于出现了,真是天意啊!天意!!”
锦被缓缓的被掀开,那凹凸有致的迷人身材暴露,只不过还是衣衫半解,这种情景似乎更加刺激胡传贵的每一根神经。
不禁动情的叹息着:“女人,美丽的女人配上这样的颜色,这怎么能说是迷人呢,简直是迷死人了!”
忽然,胡传贵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似乎自己错过了什么,难道是房门没有锁好吗?
回头看去,房门关的紧紧的,虽然不是什么防盗门,但房门的质量绝对信得过。
胡传贵微笑着点了点头,舒心的笑了笑:“你看看,这是什么心态,比第一次入洞房还紧张呢,美人啊,我来了!”
胡传贵那是个练家子,绝对的高手,曾经一拳打碎二寸厚的榆木门,成功的抓获了流窜持枪歹徒,从而立下了大功,只是被破格提升为巡捕房捕头。
高级的衣服的确很结实,但和二寸厚的榆木门来比较,还是显得不堪一撕,轻松的撕开了林默涵身上那价值十数万的衣服,看着露出的白条条,心里美啊!
人都是有一种通病,那就是你是我的掌中之物,任我蹂躏,不急,时间有的是,我们慢慢来,煮熟的鸭子你还飞了不成?
可就在胡传贵欣赏的时候,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了,紧锁着的房门飞了起来,直接砸到了办公桌上的电脑。
“嘭!”
一声不小的声音,震撼着胡传贵的耳膜,紧接着胡传贵看到了一个他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最可恶那个人竟然是自己的“三亿块钱”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