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老样子,从邓姐先来。每次都是,一有案子我们就围坐在一起,开始这一系列相同的过程。
什么时候能没有案子多好,那时候我们开开心心地坐下来,只说高兴的事儿。”
“张队,你说过,有人的地方,案子总会有的。不过我们可以破完案子一起好好吃饭。
虽然这个凶杀案看来比较棘手,又和二十年前的连环案相似,但我们要有信心。凶手只要犯案,就会就有证据给我们,我们就要利用这些证据,抽丝剥茧,即便掘地三尺也把他找出来。
如果真是一个凶手,那么我们把案子串联起来,证据共享,证据多了,凶手离落网就近了。”张小梅这一席话说完才意识到自己都说了什么啊,刚知道张队的伤疤在哪,愣是没记住,还往枪口上撒盐。张小梅眯缝着双眼,请等着张队劈头盖脸地数落,全当撒气了。气撒出去了,真的多年憋在心里的苦结了,自己这点儿责骂也值了。
等了好半天,会议室一片寂静,除了呼吸声,什么也听不见。大家似乎也没摸透今天张队的心思,不敢轻易捅马蜂窝。
“小梅说的对,如果能证实两者是一个凶手所为,那么我们就又有新的证据,对破案是有利的。不过他这么多年去哪了,干嘛去了,为什么又选择再次出来犯案?这一系列的问题都要我们解决。”
张队喝了口铁观音:“好了,言归正传,请邓姐开始今天的报告。”
还是一口茉莉,然后优雅地翻开十几页的尸检报告。
“死者男性,50岁上下,经查附近死者钱包证实49岁,叫阚奇,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死者生前被人用迷药哥罗芳迷昏,然后用匕首插入腹部,一刀毙命。死因是脾脏破裂引起的失血过多致死。
指甲内没有嫌疑人皮屑却有类似于滑石粉的物质,应该是凶手戴着乳胶手套作案。
死者衣着整洁死后被人脱掉血衣又换上准备好的衣服。而且面部有被清洗过,找不到喷溅出的血迹。肢体也被摆放得很舒服,面部的狰狞被强行改变,恢复本来模样。
由于被迷昏后刺伤,所以没有打斗痕迹和抵御伤痕。
死亡时间大概是四天前。”
虽然是四天,但是由于凶手狡猾地找了一个背静的地方停放尸体,又是冬天,所以直到案发后三天才被人发现,截止开会前各种准备工作又做了一天。
“邓姐,迷昏死者的哥罗芳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没有,在药店就可以买到。”
“那么就是说没有指向性了。”
“是的。”
“那么是不是很多乳胶手套外都有滑石粉?”
“是的,市面上卖的塑料手套基本上都有滑石粉,同样这也不是指向性证据。”
“还有一个疑问就是凶手既然都给死者换好衣服了,为什么还要刻意再次插上凶刀呢?不是多此一举吗?”
“是不是凶刀很普遍,不会被发现什么线索,反正留在身边也是麻烦,干脆再插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