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只有艾琳娜是个成年女性,我们大家都是小孩子,即使是被称为前辈的多伦克瑞斯,也只是比我们大了几岁的孩子而已。
所以我们所有人对艾琳娜都有所畏惧,对于她说的话,也都不敢不从,好在她从不苛责我们。
多伦捡我回来的时候,她才十一岁而已,我五岁这一年,她才刚刚十六岁。
但她好像很成熟一般,最近看到她的时候,她总是端着长辈的架子指挥着我们帮着做家务,尤其是人手一块抹布擦地板,是她最爱指挥我们做的事情。
似乎这是一件十分严肃而神圣的事情,每当吃过饭,总有几个想要偷懒的小鬼头从后门溜走,但每次都会被多伦前辈捉回来,然后指挥着我们十几个小孩子在食堂里打扫,每一个人都要参加。
每次完事后,她还要监督我们每个人仔细地洗手,然后才放我们出去玩。
今天的天气不错,午后阳光很足,大家都在阳光下卖力地奔跑着,挥洒着象征荣耀的汗水。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总是以跑得快和衣服被汗水湿透的程度来评价身边人的厉害程度。
这是我们自发性的,平常都不会有人观看,偶尔为我们晒被褥的管理员艾琳娜会在二楼阳台上看我们疯跑。但是今天,多伦前辈竟然坐在食堂门口的台阶上看着我们充满野性的游戏。
我有些好奇,跑了一圈就停了下来,坐到多伦前辈旁边,问:“多伦前辈,你今天有心事吗?”
十六岁的金发少女显然没有料到我会突然过来关心她,楞了一下,道:“没有啊!丽贝卡学会关心前辈了,真是个温柔的小可爱呢!”
说罢,就来捏我的肉脸,我连忙躲开,跳到一边,大声道:“多伦前辈,无论如何,都要开心哟!”
多伦前辈笑着摆摆手,道:“知道了,丽贝卡,快去和大家玩吧!”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天是多伦前辈第一次在执行任务中遭遇同伴的牺牲,但她没有告诉我,她不会把忧伤的心情让我们这些后辈知晓的,所有的前辈都是这样。
很多年以后,我才体会到她当初的心情,只是当时是不懂的。
我还只是一个五岁的小鬼头,所以转身就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继续和一帮小鬼头在日头底下狂奔,挥洒着象征荣耀的汗水,并以此为骄傲!
多伦前辈也并不是每天都可以见到的,尤其是随着我的年龄增长,多伦前辈离开的时间和次数就越来越多了。
多伦前辈还有了一个新的,象征荣耀的姓氏,普罗米修斯。
我们中大部分人都是没有姓氏的,只有一个名字外加一个以捡我们回来那个人的名字作为的后缀,比如说我,我是多伦前辈捡来的,所以我叫丽贝卡多伦。这么算的话,捡到多伦前辈的那个人大概就是叫克瑞斯了,因为多伦前辈的全名是:多伦克瑞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