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红其实就是花雕酒,在大周朝南方最为盛行,价格不贵,属于老百姓都能喝得起的常见酒,像荣阀这艘商船,便备有三四种最为畅销的美酒,女儿红当然是其中之一。
少年游历江湖,赢贞走过大江南北,品尝的美酒不下百种,但最是偏爱女儿红,不是因为它有多好喝,而是此酒有六味,甜、酸、苦、辛、鲜、涩,无论你喝酒时心态如何,总能恰如其份的找到一种独属于当时心境的滋味。
一大坛子女儿红不过半两银子,赢贞拎过黑漆陶瓷坛子,拍开封口,先是给李央倒了满满一碗,接着给姜沛宁倒,最后才是自己。
今夜江面无风,灯焰笔直,
姜沛宁三碗过后已是微醺,红扑扑的脸蛋自有一股独特的柔媚动人,桌只有一盘醋溜花生米,三人喝完三大坛子以后,李央见好就收,将碗扣下,笑嘻嘻的说道:
“赢大哥,咱们俩当初游历江湖,一起过过一段穷苦日子,吃了顿没下顿也是常有之事,当时我便不停抱怨,你既然有这副绝佳的皮囊,又有那顶天的身手,弄些银子还不是手到擒来,而你偏偏不肯,还反过来说我长了一张骗人的脸蛋,又是一肚子阴谋诡计,不如让我蹲在那酒楼茶肆之外行乞,或许能换来点碎散银子,而我也确实这么做了,结果讨回来的银子大半被你买了女儿红,害得我饿的前胸贴后背,却只能喝酒,现在好了,有了瘾了,爹爹都喊我叫酒蒙子。”
赢贞哈哈一笑,也将自己最后一碗饮尽,开怀笑道:
“那段时光确实挺让人怀念的,本想着临分别时告诉你我的身份,好看看你这丫头吃惊的模样,顺带也希望你将来混不下去快饿死的时候,能记得光明顶酒饭管饱,结果呢,临了却是三个宗师级的高手把你拎回了河间王府,还被那个叫邓忠的讽刺了一句什么堂堂教主却让一个小女孩坐街行乞,有失宗主之风,哈哈~~~”
李央也是跟着捧腹大笑道:
“可不是嘛,回了龙城,我爹足足骂了我半旬之久,差点就要将我撵出家门了,说什么祖宗的脸都被我给丢尽了,天天罚我跪香堂,你瞧我膝盖的老茧。”
说罢,李央直接便撩起裤腿,一只脚猜在赢贞凳子边缘,白净的长腿膝盖那层老茧很是显眼,
赢贞一巴掌拍在她的小腿肚,笑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身骄肉贵的郡主腿长这么厚的老茧,你以后还怎么嫁人?”
李央将裤腿放下,不以为意的笑道:
“我会愁嫁吗?你赢大哥不妨打听打听,满朝文武天下诸雄,哪个不是惦记着将儿子嫁给我,再说了,我爹说了,其他闺女的婚事他不管,唯独我这里,他得亲自把关,这样一来,就把那十万青年才俊又筛选掉了九万九,别说膝盖长茧子,就是屁股长痦子,他们都愿意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