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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因为活着

一道白光闪过,那是记忆的曙光。

光阴向前穿梭五千年,战后的塞尔,天空还有未消退的血红,烧焦的树枝随风摇曳,失去家园的石头人们正在重建新的塞尔,在自己曾经的家里,阳光透过屋顶的破洞,照在自己挚爱的身上,那时,自己就是紧紧抱紧她,直到在他怀中化成碎片。

因为自己答应她要好好活着,自己就应该履行这种承诺,就像那些中二的传记故事里写的一样,带着她那份一起活着!

沃尔凯斯眼前闪过一个黑影,彻底失去了记忆。

当太阳在此照射到沃尔凯斯身上时,他醒了。他被绑在马背上,沿着羊肠的小道向着高山上前行着。

“没想到阿斯蒂芬会放过我们”他听见有人说,

“是啊”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一个人如果被发现五千年前的秘密,也不会有太大的生气了,像考古一样了。”

“他们会去哪呢?”

“不需要我们去管了,放心,他们不是敌人。”

沃尔凯斯嗅到了空气中飘来的花香,听到风吹草儿的沙沙声,他不知道这是哪,没有敢轻举妄动。

“咦,他醒了。”一个矮子骑着小马出现在沃尔凯斯眼前,沃尔凯斯感觉这个面孔很熟悉,却不记得在那里见过了。

“你终于醒了”一个骑着白色马匹的高大老者说。“你都昏迷了一个月”

沃尔凯斯动了动喉咙,问道,“这是……哪?”

在马上的老者解释:“这里早已经离开米斯特城,正在前往新乡,那里是由塞尔的遗民建造的地方。”

说着,一行人爬上了山坡顶,入眼而望,房屋矗立,节次鳞比。田野里有人在劳作,传唱着塞尔厚重悠长的民谣。风中,花香在起舞,一片安详,像旧时的投影。

阳光的照射在沃尔凯斯身上,泛起温度,看着这一切,沃尔凯斯留下了泪水,眼泪顺着脸颊而下,到唇边,咸咸的。

他举起手,正对着太阳的,不再是石头般的皮肤,而是有血有温度的人手。

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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