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很清楚他的这种状态是为何:
他的异能,升级了。
艾锦笙控制不了空气中的异能粒子,但是这些年他异能升级速度如此飞涨,他不相信他还打不过白萝。
打不赢一个女人,一直是他的耻辱,是要被钉在耻辱柱上记上一辈子的。
但那样有趣又厉害的女人,他不想她那么早死……不然早就想办法踏平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了。
他从底下女人的上起来,看都没看她一眼,径直穿好了衣服。
吴莎莎也不在意。
这种况早就不是一次两次,她不在乎这些,她只在意……
“把报酬给我吧。”
“啧。”艾锦笙不是反悔的人,他从一个架子上拿出了几瓶药,扔给了她。
吴莎莎手忙脚乱接住了,跟宝贝一样放好在自己上。
“谢了。”
艾锦笙看了她一眼,意味深长地说,“你下周同一时间来这里就行……不要忘了我们之间的协议。”
吴莎莎的脸色变了一瞬,但她没反驳,只是咬咬牙道:“我知道。”
这也许算是艾锦笙的固定“伴”?
艾锦笙发现,那种活动的确是缓解压力,找回灵感的一个好方法。
每周固定一次,更有利于他释放和思考。
但总感觉还是有些美中不足。
他动的时候,有时候会想,要是,将吴莎莎换成……
当然,他知道这暂时不可能——那个女人滑溜得很,几乎找不到缝隙。
更关键的是,以前他打不过她。
但现在嘛,就不一定了……
也许,他又该去给她找找麻烦了。
吴莎莎没有管艾锦笙突然的沉寂——跟他这一两年,她大概摸清了他是什么格。
虽然本残忍,但对于有价值的东西,会反复利用。所以暂时来说,她没有什么命之忧。
她将从艾锦笙那里拿到的药瓶子拿出一瓶,喝了下去。
味道很难喝,但吴莎莎却知道,这个药对于躲避那些丧尸有奇效。
丧尸对于这种药的味道,就像僵尸闻到了大蒜一样的反应。
它们每每碰上喝了这个药的她,都会人化的扇扇鼻子,嫌恶的走开了,一般不会主动招惹她。
而且这种味道,只有丧尸能闻到,其他不管是人,还是圈养的家畜,都没有任何反应。
不得不说完美。
有了这么一个金大腿,她还是要紧紧的抱住了——虽然这个金大腿心里好像装了个人。
但不管怎么样,只要那个人没有出现,她就会一直占据他。
如果那个人出现了,看在她陪他那么多次的份上,应该、或许不会……赶尽杀绝吧。
虽然她觉得,狠人才更符合他的格。
反正,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愁来明愁,再怎么不济,也不会比前世更差了。
前世的她……那才叫摸滚打爬,真正吃尽了苦头。
而如今,不过是出卖点色相,就能达到这种效果,她已经很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