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秦风一路带回来的小兽瑟瑟发抖,离了母亲和族群,它们似乎到这时才发现危险,缩在秦风脚边,不得不依恋他。
此时被秦知远牵着想拉走,居然还不愿意了。
秦风饶有兴致的拍了拍两个连角都没钻出来的小脑袋,毛茸茸的,手感很不错。
嗯……他是真的很喜欢毛茸茸。
“傻不拉叽的小东西,我可是你们的仇人,黏我可是正儿八经的认贼作父,真虎。”
随手将“呦呦”叫着的两个小家伙推到一边,让秦知远远离宰杀猎物的地方,他伸了个懒腰,走到图腾旁边。
“毕方肯定饿了吧,这都几天没吃了,我这算千里外卖吗?秦美团?”
嘟嘟囔囔着,他面上不免浮现几分忧虑。
总觉得,想走的快一点,更快一点。
接下来的两天,秦部落的行进速度快的出奇。
打从捕兽网立功开始,它就随着交换队伍的狩猎队员们被安利了出去。
迁徙途中,它最适合在水源地附近用。
因为猎物种群多,且根据兽道,能寻到它们的必经之路。
正是靠着这种变更后的狩猎模式,秦部落迅速积累了食物,竭尽所能的压缩扎营、狩猎、休息的时间,努力赶路。
被养着的追风逐月虽然有四只脚,但论起走路,还真是跟不上族人们。
习惯像小孩儿们一样被拎着赶路后,一对四角兽对大家都亲切了许多。
虽然秦风赤脚赶路也不怕受伤,毕竟有山海保底。
但其他族人是必须在意的。
即使是习惯满地撒欢的原始人,也很少如此集中又高强度的行走,秦风一直在研究的鞋派上了用场。
多亏了骨针,在兽皮充裕的情况下,制作鞋子只是一种资源的合理利用,没什么不好的。
正是考虑到这一点,秦风自己并不愿意穿鞋。
鞋子的磨损,真要说的话,也还是很快的,自己有山海随时滋养伤口,也不怕什么病菌之类的,穿鞋也是浪费。
反而是赤足,更方便他感知土地的力量。
而这一行为,在众人眼里俨然又成了大公无私,牺牲自己的表现了。
总有人说什么也要把自己的鞋塞给他,拦都拦不住。
秦风是又好笑又感动,只能不厌其烦的一次次拒绝。
而这种多方面努力才换来的高速行进,也让现在一天的路程抵得上过去两天了。
毕方,近了。
秦风已经能自己感应到它的位置,确实不远,几个小时也就到了。
这里是曾经部落所在地的西北部,基本上跟他们前往山麓的路线一致。
秦风决定带走毕方以后,就立马继续前进,尽快进山。
算一算,丘部落的传信人,也快到地方了,在人家出兵前,总要有足够的时间。
不管秦部落有多快速,终究是拖家带口,难以跟独行的斥候相比。
同样是半个月的路程,他们走的可比人家短。
毕方饿几天了,也不少这一顿吧。
心虚的想着,他麻利的安排扎营,准备先养精蓄锐。
这几天太赶了,族人都很疲惫。
一夜无事。
清晨的祭祀舞,氛围分外凝重,大家都隐隐知道神兽遇到了未知的麻烦,此行,是救援。
精准的往目的地走,秦风手里还拿着火把。
虽然是大白天,但送外卖要有送外卖的样子嘛,手里得拿着吃的。
逐步靠进的平稳忽而被打破了。
脚刚前迈一步,尚未落下,就有忽而升起的危机感在他心中疯狂闪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