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
狗肉来了,另一个永远不安分的家伙。
忠诚的伙伴,当初那帮亡命之徒闯进来,狗肉毫不犹豫冲了上去,尽管敌不过子弹,但凭借一身硬骨头活了下来。
每个人都是功勋人物,从去年七月份开始整整一年时间林峰完成了自己的转变。
他想朝着天空大喊一声自己的名字,看看原先的世界到底会不会有回应。他已经完全接受了现在的自己,以加里·史密斯的身份继续下去。
“亲爱的,我有时候在想,你到底谁。”
厄休拉的话让他一愣,自始至终这个16岁的小女孩都像是能参透天际,但那双单纯的眼神又让林峰觉得是巧合。
“我?”
林峰指了指自己,然后苦笑着摇摇头,“一个神秘的复杂体,有时候我自己都搞不懂,或许某天醒来又会成为另外一个样子,但现在,我就是加里·史密斯。”
抛开这些空洞的哲学似的问题,厄休拉又抛出另一个。
“整整一个赛季,聊聊你内心的那些东西?比如联盟里最让你欣赏和讨厌的人物?”
风吹进来,厄休拉的一头长发随风而动。
这是个很棒的问题,林峰需要深思熟虑。
“与其说是欣赏,不如说是感激。只有一个的话会不会显得太吝啬,达米安·利拉德,我最先想到他的名字,那是个值得敬佩的英雄人物。”
“我喜欢利拉德,有朝一日像他那样坚守球队,为这座城市的球迷带来荣耀。他真的很棒,我爱他。”
林峰顿了顿,继续道,“讨厌?不如说是憎恨。克里斯·保罗,他在西决时鼓励了我,但仍然会脱口而出他的名字。那家伙真的欠揍,会用各种方式让你在球场上感到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