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亲友都知道,占紫陌病了,心病,难医,难愈。
那根未断的手指,成了一道缠绵的伤,停留在象征着婚姻与幸福的无名指上,如同诅咒一样,挥之不去。
雷祀的话,触动了她内心深处那根荒芜而又贫瘠的弦。
“好!”
一个字,她似用尽了毕生的力气才堪堪吐出。
究竟是怎样的伤,才会让一个积极乐观坚韧顽强的人选择逃避,选择遗忘呢?
失忆药
她六岁与他相识,过往的点点滴滴,几乎渗透了她的整个世界。
若是服失忆药,等于将所有沉淀的记忆全部连根拔起。
她或许能从痛苦里解脱,付出的代价便是余生再无光亮,只留一片灰白。
父母,亲友都会随着记忆的埋葬被她掩盖在岁月的场合之中,无迹可寻。
那时的她,与行尸走肉有何区别?
雷祀抱着她,一个字好字钻入他耳中,生生逼出了男儿泪。
这个从小在狼群中长大,不知疼痛为何物的男人,仓皇垂头间,豆大的泪珠顺着他刚毅的脸庞滚滚而落。
滴在占紫陌的脖颈上,拉回了她三分理智。
“好是好,不过,这世上还有很多值得我去珍视爱护的人,我的父母,兄长,知己,朋友,他们都在我生命里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不能因为想要抹除某个人的记忆,就忘记所有的亲友,雷祀,时间是治愈伤口的最好方式,你,给我一些时间吧。”
话落,她缓缓转身,伸手捧住了他的脸,又道:“别为我落泪,这份厚重,我承受负担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