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当铺里的掌柜浑身哆嗦,颤颤巍巍地躲在柜台后面,眼睛瞟着柜台前一个嚣张的年轻人,大气都不敢喘。
年轻人肆无忌惮地坐在一条长凳上,一条腿踩着,一条腿垂着。他的手里拿着一坛酒,正在一口一口地往嘴里灌。
他喝得并不快,甚至在江湖喜闻乐见的大碗喝酒的人中算得上奇慢无比,似乎非要把一口酒水在唇齿间细细地舔过一遍才舍得咽下,一滴都不愿意浪费。
他不愿意错过任何一点点体验,就像是男人第一次上床一样,只想好好品味。
这是一个剑和酒的时代,每一个年轻人的梦想都是仗剑、纵马、饮酒,顺便有佳人相伴,最后名声响彻江湖。所以很多人闯荡江湖之前,不是先练好武功,而是先学会喝酒。
当然,这么想的年轻人,大多都活不到成名的那天。
他的长相不难看,但也算不上英俊。他穿的衣服有些旧,头发用了一根编织的草绳绑起来。面色颓废,好像三四天没有睡过好觉一样。
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普通,甚至毫无威胁的年轻人,只是简单地坐在这里喝酒,就能让当铺掌柜的怕得尿裤子。
掌柜的开店这么多年,最基本的眼力还是有的。
摘星楼的人,他一个都惹不起。
摘星楼不是一座楼,而是一群人。他们无所不知,他们无所不能。他们贩卖情报和人命,只要你出的银子够多,他们甚至能替你把天上的星星都摘下来。
所以他们叫摘星楼。
小莫当然是摘星楼的人。
小莫是摘星楼最成功的也最失败的人。
说他失败,是因为他是一个杀手,但他名满江湖。杀手如果天下皆知,杀人就会变得很麻烦。
说他成功,是因为即便如此,他还是能成功杀到人。
杀到人还能成功离开,这才是更让人佩服的地方。
小莫依旧在饮酒,但耐心已经不多了,于是他懒洋洋地问道:“这剑你还收不收?”
掌柜的抖得更厉害了。
长街上行人不多。这个时辰,除了早晨的集市会有些拥挤外,大多数固定的店面都是没什么人的。人们的一天刚刚开始,大家都有自己要做的事情,大家都忙得很。
当铺是收抵押、放贷款的地方,如果不是缺钱,谁愿意到这儿来?
小莫很缺钱,所以他现在就在当铺里。
两天前他还是不缺钱的。
即便现在很缺钱,江湖也会有大把大把的人排着队想送给他钱。但小莫选择来当铺典当东西换钱。
典当的是他的剑。
当铺掌柜的怕得就是这个。
……
剑当然是好剑。
剑有一个震动江湖的名字,叫做【雷】。
打雷的时候,声音大的怕人。【雷】出鞘的时候也一样。
所以人人都怕这把剑。
当然,人人更怕这把剑的主人。
这样一把剑,当铺的掌柜自然是不敢收的。
小莫还是在喝酒,他也知道掌柜的没这个胆子。
他在等别的人来。
【雷】是一把好剑,掌柜的不要,也一定有很多人想要。
……
第一批人很快就到了。
“我听说【雷】在这里?”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但听声音也知道来者一定是个年轻人。
“既然【雷】在,那小莫一定也在!”
另一个声音响起,让人一听就觉得声音的主人是个胖子。
“你们要的是剑,但我要的是他的命!”
这是第三个声音。
小莫听到的时候,三个人已经走进了当铺里。
酒恰好喝干。
“拔你的剑出来!”第一个年轻人说道。
小莫认识他。这个人叫叶广。
小莫会认识他,不是因为他的名声很大,而是他的剑很怪。因为他的剑很怪,他的名声也确实不小。
是不是很奇怪?